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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

发布时间:2026.03.30
发布部门: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ybkj.yibin.gov.cn/sy/tzgg/202603/t20260330_2216459.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 专精特新

申报条件

1. 揭榜方需为注册在宜宾市境内的独立法人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 2. 联合揭榜需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任务、经费、知识产权分配(自愿授权发榜方无偿使用)。 3. 同一独立法人单位牵头项目不超过2项,参与项目不超过3项,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 4. 项目负责人需为牵头单位人员,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限申报1个项目。

扶持标准

项目采用前补助方式,每个项目最高支持1000万元。资金分三次拨付:立项后40%,中期考核通过后30%,验收通过后30%。鼓励揭榜方配套部分资金。

申报材料

1. 揭榜书(附件2)及预算申报书(附件3)。 2. 牵头单位独立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2025年度财务报表。 4.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个人征信证明复印件。 5. 揭榜合作协议(加盖公章)。 6. 牵头和参与单位汇总推荐函(加盖公章)。 7. 材料需装订成册(揭榜书一式15份,预算书一式5份,其他材料一式2份),并提交电子版(公开材料邮箱发送,其他材料刻录光盘)。

政策原文

宜宾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宜宾市省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二次榜单”的通知

https://ybkj.yibin.gov.cn/sy/tzgg/202603/t20260330_22164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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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级有关部门、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九次全会部署,进一步推动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切实提升我市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件能力,根据《关于印发〈宜宾市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整体工作指引〉等文件的通知》(宜应急〔2025〕40号)要求,在宜宾市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一次榜单”取得的成果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宜宾市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二次榜单”(项目榜单),现诚邀各类创新主体和科研人员参与揭榜,推动解决我市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堵点、断点、痛点、难点。

一、支持方向

本次发布“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共5个,涉及高位崩滑灾害风险防控、河流雨水情监测预报、灾害应急救援等多个领域,具体内容见附件1。

二、项目类型及资金支持方式

项目采取前补助方式支持揭榜方,鼓励揭榜方配套部分资金。每个项目榜单拟支持项目1项,每个项目财政支持额度最高可至1000万元。财政资金在立项后拨付40%,中期考核通过后拨付30%,验收通过后再拨付剩余30%资金。

三、揭榜要求

(一)揭榜方要求。

1.揭榜方包括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

2.牵头单位应是注册地在宜宾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创新主体,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

3.联合揭榜的牵头单位和所有合作单位应共同签订揭榜合作协议(加盖公章),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任务、经费、知识产权分配权益(须共同承诺同意自愿自动授权发榜方无偿使用),协议作为揭榜书附件。

4.揭榜方应对揭榜书内容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须承诺揭榜书内容及附件材料无知识产权争议、项目研究成果自愿自动授权发榜方无偿使用。

5.揭榜材料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揭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确需变更的,须经牵头单位批准后,在揭榜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前,书面报发榜方同意后调整。

6.同一个独立法人单位牵头揭榜的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参与揭榜的项目数量不得超过3项。

7.每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家。榜单如有特殊要求则按照榜单要求执行。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

2.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人员。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每人限申报1个项目,不纳入宜宾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限项管理。

四、揭榜流程

(一)填报揭榜材料。

揭榜单位结合榜单要求和自身实际,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填报揭榜书(附件2)、预算申报书(附件3),并准备牵头单位独立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025年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个人征信证明复印件、揭榜合作协议(加盖公章)等相关材料,作为揭榜书附件材料一并报送。

注意:揭榜书及预算申报书的“项目编号”不填。

(二)揭榜单位审核。

揭榜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均需按照揭榜要求,对本单位牵头(参与)揭榜项目数量、揭榜材料等进行汇总审核,确定拟揭榜项目并出具牵头和参与的所有揭榜项目汇总推荐函,加盖单位公章。参与单位的项目汇总推荐函由牵头单位统一收集报送。

注意:若揭榜牵头(参与)单位揭榜数量超限额,则有该单位牵头(参与)的所有揭榜项目均判定形式审查不通过。

(三)报送揭榜材料。

牵头单位将签字盖章齐全的揭榜书材料纸质件(揭榜书单独装订成册一式十五份,预算申报书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牵头单位独立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025年度财务报表、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个人征信证明复印件、揭榜合作协议、推荐函等资料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材料(可公开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其他材料刻录光盘),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单位。

(四)参加评审答辩。

发榜方将组织专家对项目揭榜材料进行初评和终评。终评时,入围揭榜方均须参加现场答辩,每个项目揭榜方参加人员不超过3名(技术人员2名、财务人员1名),PPT汇报不超过30分钟、评审专家质询不超过30分钟。揭榜挂帅项目负责人为主答辩,若项目负责人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应由揭榜牵头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并确定委托答辩人参加现场汇报和质询,被委托人应为项目主要研究人员。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榜资格。参会人员均需携带身份证件备核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另行通知。

答辩结束时,若评审组对财政支持经费提出核减意见,项目负责人须对项目预算评审结果签署意见:同意核减项目财政支持经费,如有缺口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解决。不签字则视为放弃本次中榜资格。

五、揭榜时限

揭榜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18时,逾期未送达不予受理(快递或邮寄以接收单位签收时间为准)。揭榜材料可现场报送或邮寄、快递报送。

六、揭榜材料报送地址

(一)榜单问题1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古塔路1号宜宾市气象局,收件人:段虎军,联系电话:0831-3552769,邮箱:274526053@qq.com

(二)榜单问题2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中山街市委大院联合办公大楼宜宾市防汛抗旱事务中心,收件人:刘炼,联系电话:0831-8222133,邮箱:811507881@qq.com

(三)榜单问题3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长江大道中段8号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件人:雷迅,联系电话:0831-2338314,邮箱:173914900@qq.com

(四)榜单问题4、5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广路197号宜宾市应急管理局,收件人:豆楠楠,联系电话:0831-3880187,邮箱:625842272@qq.com

七、信息咨询

揭榜方相关发揭榜信息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不接受现场咨询。

(一)榜单问题1

宜宾市气象局段虎军,联系电话:0831-3552769

(二)榜单问题2

宜宾市防汛抗旱事务中心刘炼,联系电话:0831-8222133

(三)榜单问题3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雷迅,联系电话:0831-2338314

(四)榜单问题4、5

宜宾市应急管理局豆楠楠,联系电话:0831-3880187

(五)其他问题

宜宾市科学技术局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科刘敏,电话:0831-8228143。

附件:1.宜宾市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二次榜单”

    2.宜宾市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二次榜单”揭榜书

    3.宜宾市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二次榜单”揭榜项目预算申报书

    4.关于印发《宜宾市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整体工作指引》等文件的通知

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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