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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富春特支人才

发布时间:2026.03.27
发布部门: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文链接:https://www.fuyang.gov.cn/col/col1228923282/art/2026/art_40c2fbf00d134bcdad307ee64cd39f9d.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电子信息
  • 人才政策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申报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备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或活动的记录;2.在企业产品研发设计、技术工艺改进、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或具有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绝招绝技;3.签订有效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富阳区缴纳社会保险;4.未享受过富阳区相关人才政策。

扶持标准

入选人才可享受以下政策:1.子女统筹安排至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公(民)办幼儿园就读(按父母居住地或工作地就近原则);2.享受医疗咨询、疾病会诊等服务;3.居留落户采取'一事一议'办法办理。

申报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1.《推荐汇总表》《申报表》《评价指标自评表》(附件1-3)并加盖单位公章;2.身份证明、任职证明、业绩成果证明、劳动合同等材料原件;3.材料需胶装成册(含封面和骑缝章),按'封面-目录-附件1-附件2-附件3-证明材料'顺序排列,证明材料页码需正确标注。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2026年度富阳区“富春特支人才”评价的通知

https://www.fuyang.gov.cn/col/col1228923282/art/2026/art_40c2fbf00d134bcdad307ee64cd39f9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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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育助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富委人领〔2025〕1号)和《杭州市富阳区“富春特支人才”评价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富人领〔2016〕2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6年度“富春特支人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价原则

“富春特支人才”的评价,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的原则,突出业绩贡献、企业认可和社会认同的评价标准。

二、申报对象

在我区工商注册且纳税的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工作,富阳产业发展急需,并对企业和行业作出一定贡献的实用人才。

三、评价数量

2026年全区评价“富春特支人才”不超过40人。

四、申报条件

申报“富春特支人才”评价,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备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在企业产品研发设计、技术工艺改进(技艺作用发挥)、生产经营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或者具有某种绝招绝技、且在本单位生产和经营过程中能够解决重点或关键性技术及操作难题;

(三)签订有效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

(四)未享受过富阳区相关人才政策。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据实填写《杭州市富阳区“富春特支人才”推荐汇总表》(附件1)、《杭州市富阳区“富春特支人才”评价申报表》(附件2)、《杭州市富阳区“富春特支人才”评价指标自评表》(附件3),并逐项提供证明材料,涉及须单位提供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

2.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任职证明、业绩成果、劳动合同,及其他须企业或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须审核原件。

3.申报材料请胶装成册(盖封面和骑缝章),每页按序标注页码,并按“封面-目录-附件1-附件2-附件3-证明材料”顺序放置。“附件3”中的“证明材料页码”务必填写正确。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要求

采取个人自荐、企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向区人力社保局提交申报材料(纸质材料递交至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恩波大道1128号永和大厦1105室,同时将附件1、3电子版(可编辑稿)发送至rsjkfk@163.com),联系电话:89525063。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4月15日。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及所在单位须确保所有申报文件及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篡改、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隐瞒或重大遗漏。

2.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个人或单位,取消“富春特支人才”政策待遇,所在企业两年内停止申报资格。

3.2025年度至申报之间发生安全生产、群体事件、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和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不予申报。

4.每个单位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附件1中人员排序为企业推荐顺序。

六、评价流程

(一)材料申报。申报人准备相关材料,由所在用人单位核查材料真实性,并在单位内部进行材料公示后,送区人力社保局审核。

(二)资格审核。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审查材料,审查内容主要为申报人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度。

(三)初评筛选。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按《杭州市富阳区“富春特支人才”评价指标自评表》所列明的七大维度逐项给分,初评分数60分及以上人员进入答辩评审。

(四)答辩评审。区委人才办组织有关部门、相关领域专家开展答辩评审,并根据答辩情况给予评分。

(五)综合评定。根据初评和答辩评审评分结果,分别按照40%和60%的权重比例计算综合评定分值,并按综合评定分值择优确定“富春特支人才”建议人选名单,提交区委人才办审定。

(六)公示公布。向社会公示审定人选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公布富阳区“富春特支人才”名单并颁发证书。

七、结果运用

“富春特支人才”按照相关文件享受如下政策:

(一)子女可统筹安排至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公(民)办幼儿园就读(一般按照父母居住地或工作地相对就近原则)。

(二)可享受医疗咨询、疾病会诊等服务。

(三)居留落户采取“一事一议”办法办理。

附件1:杭州市富阳区“富春特支人才”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2:杭州市富阳区“富春特支人才”评价申报表.docx

附件3:杭州市富阳区“富春特支人才”评价指标自评表.docx

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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