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1. 选择试点方向(辅助文化艺术创作生产/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助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培育文化和旅游新业态/提升旅游服务和治理效能/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2. 单位近3年内(2023年以来)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重大/特大生产或环境安全事故,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3. 所开展的应用试点工作需合法合规,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有效。
关于征集“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的通知
https://whlyj.beijing.gov.cn/zwgk/2024zcwj/202604/t20260401_45724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