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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服务型制造集聚区

发布时间:2026.04.01
发布部门: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gxj.wuhu.gov.cn/xwzx/tzgg/8920020.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电子信息
  • 科技创新
  • 专精特新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县(市、区)或省级以上开发区(包括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需符合《安徽省省级服务型制造集聚区建设导则》要求,具备空间布局合理、制造基础雄厚、服务能力全面、主体培育有力、融合生态完善、支撑保障坚实等条件,在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并具有显著辐射带动作用。2023年至今未发生过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和造成恶劣影响的社会稳定事件。

扶持标准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筹省制造强省建设等资金对省级服务型制造集聚区建设予以支持,每个集聚区奖补资金总额为1000万元,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和年度资金预算规模分步到位。资金需严格用于《导则》规定的建设方向,不得挪作他用。退出创建的集聚区不予下达剩余奖补资金,并需收回已拨付财政资金。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1. 安徽省省级服务型制造集聚区申报书(需填写申报主体、主导产业、融合路径、联系方式及主要定量指标等);2. 建设方案(含基本情况、建设目标、重点任务、落实举措、组织保障等部分);3. 其他佐证材料;4. 承诺书(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性及2023年以来无重大事故记录)。所有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提交电子扫描件和纸质版(一式两份)。

政策原文

转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服务型制造集聚区遴选的通知

https://gxj.wuhu.gov.cn/xwzx/tzgg/8920020.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县市区工信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发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贸促局:

现将《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服务型制造集聚区遴选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申报材料编制工作。申报材料由申报书、建设方案和其他佐证材料构成,需一并装订成册并按要求加盖公章。申报材料电子扫描件于4月20日前报送至邮箱whsgxjzys@163.com。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于4月20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产业规划与政策研究室。

  

附件: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服务型制造集聚区遴选的通知.docx

 

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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