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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京津冀协同创新

发布时间:2026.04.04
发布部门: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原文链接:https://kjt.hebei.gov.cn/hebkjt/xwzx15/tzgg35/sttz15/2026040413170845214/index.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电子信息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 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1.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河北省所属或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鼓励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 2. 项目申报单位成立时间应为2025年6月30日前,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行政机关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或合作单位。 3. 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4. 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多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5.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鼓励45岁以下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行政机关公务人员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申报项目。 6. 项目内容涉及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应用以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相关活动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填写“生物安全承诺书”并如实填报“人类遗传资源情况表”。

扶持标准

未提及具体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1. 签字盖章页及项目相关附件材料。 2. 项目申报书(含附件材料)。 3. 涉及生物技术研究或人类遗传资源的项目需提供“生物安全承诺书”和“人类遗传资源情况表”。

政策原文

关于印发2026年度京津冀协同创新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kjt.hebei.gov.cn/hebkjt/xwzx15/tzgg35/sttz15/2026040413170845214/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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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京津冀协同创新专项申报工作,省科技厅研究编制了项目申报指南。请按照申报须知(附件1)和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推荐项目。申报及推荐审核项目,通过登录“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科技管理”—“科技计划”—“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操作。

  申报人网络申报受理时间:2026年4月3日至12日17:00

  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4月13日17:00

  归口推荐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4月14日17:00

  业务咨询电话:0311-858791450311-86251652

  项目综合服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

  0311-665686980311-82620020

  监督电话:0311-86252318

  附件:1.2026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doc

  2.2026年度京津冀协同创新专项项目申报指南.doc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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