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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现代农业)

发布时间:2026.04.03
发布部门: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www.changzhou.gov.cn/gi_news/617177518748717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农业
  • 生物与新医药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 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须为江苏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高校、科研院所或省产研院专业研究所申报项目必须与省内企业联合,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2. 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3. 项目需符合指南重点领域和方向,已完成基础理论创新,具备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装备的能力。4. 企业牵头申报项目不少于50%(限额申报10项),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且不得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5. 项目负责人及团队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优先支持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6. 项目负责人4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比例不低于40%。7. 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项目,不得以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

扶持标准

1. 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其中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省拨经费不超过总预算的30%。2. 重点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400万元,面上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300万元。3.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左右。4. 鼓励长三角地区产学研用协同攻关,南京国家农高区联合申报项目可在农高区开展试验示范。

申报材料

1. 预申报项目材料(PDF版,申报书模板从系统下载,一式一份)。2. 联合申报协议(明确任务分工和协议签署时间)。3. 项目申报书、绩效目标申报表。4.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及主管部门的科研诚信承诺书(扫描件)。5. 推荐项目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6. 其他相关附件材料(如专利证明、合作协议等)。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的通知

https://www.changzhou.gov.cn/gi_news/617177518748717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辖市、区科技局,常州经开区科促局,各相关单位: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6〕27号)已于日前正式发布,现转发给你们,并就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1. 限额指标:按照省厅申报要求,今年现代农业项目采取限额申报10项(含县、市、区以及高新区的申报指标),其中企业牵头申报项目不少于50%;项目采取预申报的形式组织,请各主管部门于2026年4月29日前,将预申报项目材料、完整的PDF版(申报书模板到申报系统中自行下载,一式一份)汇总盖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拟推荐项目,并通知申报单位开始填报(预申报项目须经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通知后方能网上填报)。

2. 申报单位为江苏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高校、科研院所或省产研院专业研究所申报项目必须与省内企业联合,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鼓励长三角地区产学研用协同攻关。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3.经费资助: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其中: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省拨经费不超过总预算的30%,重点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400万元,面上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3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左右。不得以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

4.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和支持4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本计划项目,各主管部门推荐项目中由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的比例不低于40%

5.申报时间:请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7:00前完成网上申报及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6.联系人:汤夕勤,联系电话:85681539

附件: 关于印发《2026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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