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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发布时间:2026.04.07
发布部门: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gxj.huizhou.gov.cn/gkmlpt/content/5/5745/post_5745487.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电子信息
  • 税收优惠
  • 稳企稳岗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1. 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的工业母机企业;2. 2025年度研发人员月平均人数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5%;3. 2025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5%;4. 2025年度先进工业母机产品收入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60%,且收入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扶持标准

符合条件的工业母机企业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按实际发生额的120%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的220%税前摊销(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申报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2. 员工及研发人员结构说明(含社保缴纳证明);3.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研发费用专项说明;4. 与申报产品相关的专利材料;5. 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关键技术参数证明;6. 最大订单销售合同复印件;7. 用户报告;8. 无重大事故承诺书;9. 无税务违规承诺书;10. 创新平台证明;11. 研发项目证明;12. 标准制修订清单;13. 奖项证明;14. 制造成熟度证书;15. 其他要求材料(新申请需提交1-9项,续申请需提交2、3、6、8、9项)。

政策原文

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25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gxj.huizhou.gov.cn/gkmlpt/content/5/5745/post_5745487.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25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函〔2026〕85号)转发你们,为做好2025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充分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需在2026年4月10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网址见附件)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条件(详见附件1、2),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初核,并于4月10日前将初核通过名单及佐证材料(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报送至我局制造业创新与装备工业科。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5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6〕26号)

2.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2023年第44号)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7日

(联系电话:2808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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