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 申报地区总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被授权管理境内外独立法人企业不少于2家,母公司持股超50%且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服务业领域不低于5000万美元),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2. 申报总部型机构:具有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资格,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美元(分支机构需总公司拨付资金不低于100万美元),母公司持股超50%且资产总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3. 申报事业部总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母公司持股超50%且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持续经营1年以上,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占母公司事业部比例不低于5%或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