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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

发布时间:2026.04.08
发布部门: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kj.zs.gov.cn/sy/tzgg/content/post_2604167.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生物与新医药
  • 电子信息
  • 新能源与节能
  • 新材料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资源与环境
  • 航空航天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获得立项且2025年在项目执行期内(包含项目到期尚未提交验收申请)的市科技计划项目。已提交验收申请书且获得市科技局受理、已提出终止申请的项目,无需填报。

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项目年度执行报告(含项目实施进展、经费支出及成果情况)及项目产出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填报2025年度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报告的通知

http://kj.zs.gov.cn/sy/tzgg/content/post_2604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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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重大科技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现将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和内容

(一)填报对象:获得立项且2025年在项目执行期内(包含项目到期尚未提交验收申请)的市科技计划项目(详见附件)。已提交验收申请书且获得市科技局受理、已提出终止申请的项目,无需填报本次执行报告。

(二)项目年度执行报告内容:项目实施进展、经费支出及取得的成果情况,报告基准时间自项目立项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二、项目承担单位事项

(一)填报流程:项目负责人登录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以下简称“市科技一体化系统”,http://120.234.108.76:9124/zs/login/),通过“过程管理—执行情况—填写执行报告”模块进行在线填报。

(二)提交时间:项目承担单位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5时前完成在线填报并提交至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审核。

(三)注意事项:

1.项目承担单位应对所提交的执行情况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

2.项目产出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请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中。对未按规定填报、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项目承担单位,我局将给予提醒、通报等处理。

三、镇街科技主管部门事项

(一)组织事项:镇街科技主管部门须按照本通知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填报。

(二)审核流程:镇街科技主管部门登录市科技一体化系统通过“过程管理—执行报告—审核执行报告”模块进行在线审核。对项目承担单位所提交的执行情况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发现问题的须退回,要求项目承担单位修改后重新审核。

(三)提交时间:请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5时前完成本部门所有项目年度执行报告的审核并提交至我局。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资源统筹科 88329267

附件:2025年度执行报告填报名单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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