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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发布时间:2026.04.13
发布部门: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sti.xm.gov.cn/xxgk/tzgg/202604/t20260413_2990608.htm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电子信息
  • 生物与新医药
  • 航空航天
  • 新材料
  • 新能源与节能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人才政策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 荣誉资质
  • 配套资助
  • 研发投入补贴

申报条件

申报人需符合《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的遴选条件;申报人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必须真实、不涉密、无学术不端、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扶持标准

未在原文中明确具体扶持标准,需参考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闽科才〔2026〕2号)。

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通过福建省科技厅人才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在线填写申报材料,但具体材料内容未在原文中详细说明(需参考附件)。

政策原文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转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https://sti.xm.gov.cn/xxgk/tzgg/202604/t20260413_2990608.htm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闽科才〔2026〕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明确的遴选条件、名额分配等,认真、及时做好符合条件人才的申报工作。

一、项目申报要求

申报推荐工作全部通过福建省科技厅人才综合业务管理平台(http://kjjl.kjt.fujian.gov.cn/rcps)在线办理。请各用人单位于4月23日前在平台系统提交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不得涉密,不得失实造假。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撤销申报、入选资格,已获得的支持经费将追回。各用人单位应从严把关,对申报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联系方式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人才与成果转化处0592-2021855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苏杜滢 0591-83517533

平台系统操作咨询指导及技术支持:0591-87882011、87862800

 

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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