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查企业
查政策
首页
应用中心
数字化方案
登录
|
注册

密云区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

发布时间:2026.04.14
发布部门:北京市密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s://www.beijing.gov.cn/hudong/gfxwjzj/qjzjxx/202604/t20260413_4581134.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金融业
  • 生物与新医药
  • 电子信息
  • 新材料
  • 新能源与节能
  • 高技术服务
  • 资源与环境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融资贷款补贴
  • 金融惠企
  • 稳企稳岗
  • 配套资助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1. 在密云区依法登记注册、实际经营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市场主体,通过辖区内银行办理贷款业务。 2. 企业需合规持续经营,具备固定经营场所,在本区依法纳税、合规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贷款资金专项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原材料采购、设备购置、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市场拓展等生产经营活动,严禁用于借新还旧(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规定的无还本续贷业务除外)、清偿存量债务、房地产投资、金融投资、权益性投资及其他国家政策禁止领域。 5. 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扶持标准

1. 贴息范围:2026年签订贷款合同且在方案印发日至2026年12月31日实际放款的贷款,按首笔放款之日起12个月内实际支付利息贴息,逾期、展期、罚息期间利息不予贴息。 2. 差异化贴息比例:实体小微企业30%;实体中型企业、注册型小微企业20%;注册型中型企业10%;海河“25·7”大洪水受灾7镇实体企业50%。若企业密云籍员工≥10人且占比超60%,贴息比例提升至40%。 3. 贴息额度上限:小微企业≤20万元,中型企业≤30万元,注册型企业≤2026年区级经营贡献增量的60%。同一贷款享受国家、市、区贴息合计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总额。 4. 区级贴息资金总额≤1000万元,实行先贷先贴、额满即止。

申报材料

1. 《中小微企业贴息业务付息汇总表》(需银行公章)。 2. 银行承诺书(承诺贷款支持、政策执行合规性等)。

政策原文

https://www.beijing.gov.cn/hudong/gfxwjzj/qjzjxx/202604/t20260413_4581134.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优化融资环境的决策部署,有效降低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区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与发展动能,区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密云区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6年4月14日至4月20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jrb210@bjmy.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新北路9号北京市密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金融发展促进中心(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69041298

4.传真:69041799

5.登录密云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频道页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密云区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2:《密云区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上一篇:国家标准化
下一篇:宁波市“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