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单位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标准化工作基础和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已承担过试点项目的单位不得再次申报。项目需符合产业优势明显、标准化工作基础扎实、示范引领作用突出、预期建设成效显著等条件。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需审核申报单位的信用状况、资格、试点领域范围、工作基础及建设目标。
关于组织征集2026年度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https://snamr.shaanxi.gov.cn/zfxxgk/zfxxgkzl/zc/tzgg/202604/t20260414_3629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