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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项目上升国家项目

发布时间:2026.04.15
发布部门: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原文链接:https://kjt.hebei.gov.cn/hebkjt/xwzx15/tzgg35/sttz15/2026041514331929647/index.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电子信息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 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1.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河北省所属或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鼓励省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作为合作单位参与。2. 申报单位成立时间应为2025年6月30日前,具备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人才和技术装备,且具有健全的科研和财务管理制度。行政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或合作单位。3. 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组成员无科研失信记录或信用‘黑名单’记录。4. 同一单位不得重复申报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5.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6年1月1日后出生(高层次人才可放宽),鼓励45岁以下青年人才担任负责人,行政机关人员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6. 项目内容涉及生物技术或人类遗传资源的,需遵守《生物安全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并填写相关承诺书。7. 项目立项后自筹经费和绩效目标不得降低。

扶持标准

未明确提及具体扶持标准,需结合专项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及后续评审结果确定。

申报材料

1. 签字盖章页(申报单位及合作单位独立一页)。2. 项目申报书(含附件材料)。3. 生物安全承诺书(如涉及生物技术)。4. 人类遗传资源情况表(如涉及相关活动)。5. 国家秘密项目需以纸件形式报送。6. 其他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附件材料。

政策原文

关于印发2026年度地方项目上升国家项目储备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kjt.hebei.gov.cn/hebkjt/xwzx15/tzgg35/sttz15/2026041514331929647/index.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地方项目上升国家项目储备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省科技厅研究编制了项目申报指南。请按照项目申报须知(附件1)和申报指南(附件2)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推荐项目。申报及推荐审核项目通过登录“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科技管理”—“科技计划”—“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操作。

  申报人网络申报受理时间:2026年4月15日至27日17:00

  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4月28日17:00

  归口推荐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17:00

  业务咨询电话:0311-85808657

  项目综合服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311-66568698 82620020

  监督电话:0311-86252318

  附件:1.2026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doc

  2.2026年度地方项目上升国家项目储备专项项目申报指南.doc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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