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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发布时间:2026.04.15
发布部门: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gxj.qinzhou.gov.cn/zfxxgk/fdzdgknr/ggtz/t27474084.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电子信息
  • 科技创新
  • 专精特新
  • 节能减排
  • 荣誉资质
  • 高新技术企业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所在地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需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提交佐证材料(按顺序汇编成册),经所在县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送。申报需符合自愿申报原则,且集群主导产业不得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产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无偷税漏税、违法违规、严重失信等行为。

扶持标准

通过评选认定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将择优推荐申报工信部2026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但未明确具体资金或政策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需提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含集群名称、所属地区、运营管理机构等信息)、佐证材料(按顺序汇编成册)、加盖公章的《2026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光盘(含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佐证材料需包括主管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集群主导产业相关企业名单及数据清单等。

政策原文

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

http://gxj.qinzhou.gov.cn/zfxxgk/fdzdgknr/ggtz/t27474084.s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水平,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和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工作的通知》(桂工信企业〔2026〕278号)转发你们,请各县(区)组织推荐2026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所在地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为申报主体,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提交申报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按顺序汇编成册),经所在县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通过本次评选认定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将择优推荐申报工信部2026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三、如发现虚假申报或隐瞒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6年4月2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2026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佐证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版光盘2份(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送达我局中小企业发展科。

未尽事宜,请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发展科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梁家浩,0777-3688611。

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和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复核工作的通知

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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