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参评单位应具有合法资格,特殊监管行业需具备生产许可、认证等相关资质。
2. 单位或其法人需在中国(含港澳台)境内注册商标,且注册时间满三年。
3. 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满三年;若为子公司,参评品牌的持有者和使用者均应为江苏省内注册的子公司。
4. 经营活动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近三年无质量、安全、环保等重大责任事故。
5.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等认定的单位可不受注册三年限制。
6. 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
7. 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大竞争优势,处于省内领先地位。
8. 产品、服务或主要经营范围知名度高,受社会认可与主流媒体关注。
9. 产品、服务或主要经营范围需在“江苏省科技名牌团体标准体系”评价准则范围内。
10. 近10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江苏省名牌产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以上瞪羚企业、江苏精品认证或地方知名品牌之一的单位可优先参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