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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技名牌

发布时间:2026.04.07
发布部门: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
原文链接:http://www.jssmykj.org.cn/notice/754?pageNum=1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品牌建设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 荣誉资质
  • 专精特新

申报条件

1. 参评单位应具有合法资格,特殊监管行业需具备生产许可、认证等相关资质。 2. 单位或其法人需在中国(含港澳台)境内注册商标,且注册时间满三年。 3. 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满三年;若为子公司,参评品牌的持有者和使用者均应为江苏省内注册的子公司。 4. 经营活动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近三年无质量、安全、环保等重大责任事故。 5.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等认定的单位可不受注册三年限制。 6. 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 7. 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大竞争优势,处于省内领先地位。 8. 产品、服务或主要经营范围知名度高,受社会认可与主流媒体关注。 9. 产品、服务或主要经营范围需在“江苏省科技名牌团体标准体系”评价准则范围内。 10. 近10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江苏省名牌产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以上瞪羚企业、江苏精品认证或地方知名品牌之一的单位可优先参评。

扶持标准

1. 获得江苏省科技名牌资格认定,由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和江苏省品牌学会授予资质。 2. 纳入长三角名牌库,作为重点培育、宣传、推广和保护对象。 3. 可在认定品牌包装物或宣传中使用江苏省科技名牌标志(标注期三年)。 4. 非会员单位将被吸纳为会员单位,颁发证书并在协会官网、公众号免费宣传。 5. 参加年度江苏品牌发展大会、品牌管理高级研修班及协会主办的论坛、沙龙等活动。 6. 享受品牌专家提供的品牌诊断、战略规划、定位、文化、营销、形象设计、宣传推广、危机公关、价值评估等专业服务。 7. 享受项目对接、融资、政府项目申报、工商税务质检、法律咨询等服务。 8. 优先推荐参加江苏省著名品牌和长三角知名品牌评价认定及其他重大活动。

申报材料

1. “江苏省科技名牌”申报表(需填写单位基本信息、财务数据、品牌建设情况等)。 2. “江苏省科技名牌”自愿参评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单位盖章)。 3. 申报材料需合法、真实、准确、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4. 申报品牌综述(1500字以内,可附页)。 5. 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如商标注册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获奖荣誉等)。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江苏省科技名牌”团体标准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

http://www.jssmykj.org.cn/notice/754?pageNu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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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国家十七部委《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快团体标准推广应用,实施中国精品培育工程,完善品牌建设与培育标准体系,推动中国品牌事业高质量发展。

    同时,紧扣省委省政府“品质江苏”建设部署,通过质量提升、品牌创建、技术赋能、安全守护、放心消费、质量共治六大行动,以标准引领、品牌价值、安全可信、绿色可持续为核心,将科技品牌打造为江苏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标识,助力江苏科技产业在全国格局中彰显核心竞争力。

    由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与江苏省品牌学会联合起草的团体标准《江苏省科技名牌评价通则》,已通过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批准立项。现面向全省开展“江苏省科技名牌”团体标准评价认定工作,诚邀科技行业领军企业、龙头企业、标杆企业、知名企业、精品企业,以及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积极参与,共同完善江苏科技品牌评价体系。

    本次评价认定工作是江苏科技企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对推动区域品牌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具有关键意义。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全力配合,严格按照参评要求规范申报,以实际行动助力国家品牌战略在江苏落地见效。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苏省科技名牌”团体标准参评细则

     2、“江苏省科技名牌”自愿参评承诺书

     3、“江苏省科技名牌”申报表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

江苏省品牌学会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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