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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标准化奖励

发布时间:2026.04.29
发布部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原文链接:https://lwt.hainan.gov.cn/xxgk_55333/0200/0202/202604/t20260429_4067824.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文化领域
  • 住宿和餐饮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稳企稳岗
  • 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1. 在海南省内注册登记;2. 财务管理规范且制度健全;3. 诚信守法经营,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 依法在海南申报纳税且无欠税行为;5. 申报标准化奖励的旅游商品需实现产业化运营(经第三方或专家审核);6. 申报营收奖励的单位需为纳入统计部门‘四上’调查的在库单位,行业类别属于文旅、住宿、旅游等;7. 申报固投奖励的项目需纳入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库。

扶持标准

具体奖励标准如下:1. 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奖励500万元,省级300万元;2. 新评5A/4A/3A景区分别奖励500/300/200万元;3. 新认定旅游小镇奖励100万元;4. 创建国家级/省级夜间消费集聚区及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分别奖励300/200/100万元;5. 新评5椰/4椰/3椰级乡村旅游点分别奖励50/30/10万元;6. 旅游商品获全国大赛金银铜奖分别奖励30/20/10万元。

申报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1. 资金申请文件;2. 营业执照复印件;3. 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4. 财务管理制度证明;5. 营业收入或固定资产投资相关证明(如营收奖励需提供营收证明,固投奖励需提供审批文件、合同复印件等);6. 其他相关材料(如产业化运营证明等)。

政策原文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关于开展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标准化奖励(旅游产品、旅游商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lwt.hainan.gov.cn/xxgk_55333/0200/0202/202604/t20260429_4067824.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市、县、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有关旅游行业协会,旅游企业: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琼府办〔2021〕65号),支持推动我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琼旅文函〔2022〕78号)规定(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标准化奖励(旅游产品、旅游商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根据《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相关要求,本次申报支持范围为《实施细则》中“标准化奖励”的旅游产品、旅游商品板块项目,主要针对2025年12月31日前,已获评但尚未获得奖励的单位,奖励明细如下:

对成功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奖励。新评为5A、4A和3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省认定的旅游小镇奖励100万元。对成功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评定的5椰级、4椰级、3椰级乡村旅游点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新在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和中国旅游商品大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旅游商品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二、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申报条件

详见《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等相关规定。

(二)申报程序

本次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将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https://hqzc.wssp.hainan.gov.cn/#/home,以下简称“海易兑”)上开展,按照企业申报、市县初审、省级审核、公示拨付四个步骤开展工作。

1.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根据本通知要求,注册登录“海易兑”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2.市县初审。申报单位所在市县旅文局收到资金申报材料后,应及时会同当地有关部门,通过“海易兑”平台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查,提出推荐意见并在线报送省旅文厅。

3.省级审核。省旅文厅在受理申报材料后,根据需要组织专家或依照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等方式进行评审或现场核查,并结合实际分别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定拟扶持企业名单。

4.公示拨付。扶持企业名单通过“海易兑”平台、省旅文厅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省旅文厅向省财政厅报送资金拨付方案及项目绩效目标表,省财政厅按程序拨付资金。

三、工作要求

(一)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请各企业接到通知后尽快到“海易兑”平台注册申报。

(二)各市(县)旅文局、旅游协会应高度重视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申报工作,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广泛发动,积极组织符合要求的企业参与资金申报。

(三)各市(县)旅文局要做好项目申报指导和审核工作,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申报资料与项目实际情况一致。

(四)本次资金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25日。申报截止后,各市(县)旅文局应在2026年6月5日前完成初审工作。

四、其他

(一)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实施细则》规定办理。

(二)审核过程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各项规定。参与审核的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不可对外提供企业的原始资料、商业秘密等,不得作出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行为。

附件:

1.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

2.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指南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2026年4月29日  

(联系人:李彬,徐志兵;联系电话:65335903,1887699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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