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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

发布时间:2026.04.30
发布部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原文链接:https://nynct.jiangsu.gov.cn/art/2026/4/30/art_11977_11764542.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农业
  • 科技创新
  • 科技成果奖励

申报条件

1. 由省级农技推广机构或农业科研教学单位牵头申报,每个单位不超过1项(综合性单位不超过2项)。 2. 项目实施周期为2026年6月—2027年12月,单个项目申报资金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3. 有正在实施及尚未验收的协同项目、关键技术集成推广项目牵头单位不得牵头申报相同产业类项目。

扶持标准

1. 支持组建由推广首席或科研推广‘双首席’领衔的协同推广团队,重点选择1—2项重大技术、2—3个县开展推广。 2. 每县需建立≥2个专家服务站点(依托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科技小院’等)和≥10个技术示范点(依托‘新农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 绩效指标要求: - 推广重大技术≥1个 - 建立专家服务站点≥2个/县 - 建立技术示范点≥10个/县 - 形成易学易操作的短视频≥5个 - 技术示范点增产(增效)≥15% - 现场观摩培训人数≥500人 - 形成协同推广机制模式≥1个 - 指导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满意度≥90%

申报材料

1. 推荐函 2. 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含附件佐证材料) 3. 电子版Word和PDF格式材料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储备2026年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项目的通知

https://nynct.jiangsu.gov.cn/art/2026/4/30/art_11977_11764542.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省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农科教协同开展技术推广服务机制,构建多元协同农技推广服务新体系,2026年农业农村部继续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协同项目”),现开展省级项目申报储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按照组织系统协同、重大技术集成、推广模式可持续、服务效果显著的原则,以2026年全省农业主推技术为导向,聚焦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引导农技推广机构、科研教学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协同参与农技推广工作,促进重大技术落地应用。

充分发挥农技推广机构统筹协调作用,组建由推广首席或科研推广“双首席”领衔的协同推广团队。重点选择1—2项重大技术、2—3个县,依托农业农村部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等,开展重大科技成果集成组装与熟化验证。每县依托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科技小院”等建立专家服务站点,常态化开展片区指导服务;每县重点选择10个以上“新农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技术示范点,指导开展重大技术示范,并组织现场观摩培训,辐射带动区域内技术落地应用,推动县域内相关产业提质增效。积极探索各种有效协同推广和科技服务模式,指导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提升相关产业服务能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协同推广机制。

二、申报条件

原则上由省级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教学单位牵头申报,每个单位不超过1项(涉及多行业的综合性单位不超过2项)。项目实施周期为2026年6月—2027年12月,单个项目申报资金一般不超过100万元。有正在实施及尚未验收的协同项目、关键技术集成推广项目牵头单位本次不得牵头申报相同产业类项目。

三、有关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充分理解协同项目的设置初衷和科学内涵,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和各方协调,科学设置绩效指标,确保完成项目任务。申报材料包括推荐函和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含附件佐证材料)。纸质材料请于5月6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逾期不予受理,电子材料Word版和PDF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厅科技教育处胡宇宁,电话:025-86263804,邮箱:jssnwkjc@163.com,地址:南京市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江苏农林大厦815室。

附件:2026年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储备项目申报书.doc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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