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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

发布时间:2026.04.30
发布部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原文链接:http://gxt.shandong.gov.cn/art/2026/4/30/art_15201_10356674.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资源与环境
  • 新能源与节能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节能减排
  • 碳达峰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1. 企业需属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聚氯乙烯、造纸、印染、算力设施、通信基站等重点行业领域。2. 企业需符合节能降碳诊断服务范围且有实际节能降碳改造需求。3. '十四五'期间工业节能监察中发现的单位产品能耗、电耗未达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准入值的企业,以及使用限制类和淘汰类技术、装备和产品的企业,原则上应全部纳入诊断计划。

扶持标准

1.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服务机构,根据服务内容及数量给予支持(具体支持标准未明确)。2. 各市报送企业未纳入工信部计划的,将优先纳入省级节能降碳诊断计划。3. 鼓励各市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引导企业落实诊断措施建议。

申报材料

1. 《2026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需填写企业名称、行业、能源消费量等信息)。2. 节能降碳改造具体方案。3. 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4. 产品碳足迹核算报告。5. 企业满意度调查表。6. 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http://gxt.shandong.gov.cn/art/2026/4/30/art_15201_10356674.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市(不含青岛)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进一步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6〕179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节能降碳诊断。聚焦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聚氯乙烯、造纸、印染、算力设施、通信基站等重点行业领域,对重点企业统筹开展节能降碳诊断和碳排放核算服务,并根据诊断和核算结果,制定节能降碳改造具体方案,明确改造内容、实施路径和时间安排等。其中,诊断服务应针对企业生产工艺流程、用能结构及能量系统优化、能碳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碳排放核算服务应依据企业碳排放核算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开展,并出具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

(二)重点工业产品设备节能降碳诊断。依据已发布的产品碳足迹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推荐性团体标准(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询),对相关产业链上下游重点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服务,出具产品碳足迹核算报告,并对其开展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诊断服务,提出设备更新、系统匹配性提升等节能降碳改造建议。

二、工作程序

(一)制定工作计划。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当地实际和行业特点,组织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企业认可度好的服务机构,与符合节能降碳诊断服务范围、有实际节能降碳改造需求的企业对接并达成服务意向,制定《2026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见附件1),于2026年5月15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十四五”期间工业节能监察等工作中发现的单位产品能耗、电耗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准入值要求的企业,以及使用限制类和淘汰类技术、装备和产品的企业,原则上应全部纳入节能降碳诊断计划。

(二)确定重点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综合考量服务机构的资质能力、技术水平以及被诊断企业情况等,确定2026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任务清单,并根据服务内容及数量等实际情况给予支持。如各市报送企业未纳入工信部节能降碳诊断范围,下一步将优先纳入省级节能降碳诊断计划。鼓励各市因地制宜开展市级节能降碳诊断工作。

(三)组织开展服务。中标国家和省级诊断计划的服务机构应按照工业企业和重点行业诊断服务指南等相关要求,高质量开展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服务过程中不得向企业收取服务费用。请于2026年11月15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并将节能降碳具体方案(见附件2模板)、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产品碳足迹核算报告以及企业满意度调查表(见附件3模板)等材料报送至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步上传至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平台(www.gmpsp.org.cn)。

(四)报送工作总结。请各市从诊断数量、完成质量、数据分析、方案编制、企业反馈等方面对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进行总结,于2026年11月20日前形成年度工作总结报告(见附件4模板)发送至电子邮箱。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市要加强工作组织和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精准服务、务求实效,严格把关报告质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服务机构、企业等各方力量,积极探索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推进模式,加强与工业节能监察等工作的统筹协调,推广节能降碳诊断、咨询、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二)强化过程跟踪。各市要加强服务过程指导,定期调度任务开展情况,协调解决诊断服务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升诊断服务质量和效率。积极开展节能降碳政策标准宣贯、技术装备推广、经验案例分享等。指导服务机构建立“诊断—建议—实施—反馈”全流程跟踪服务制度,开展技术回访和指导。对未按时完成任务或企业满意度较低的服务机构,取消其未来三年诊断服务参与资格。

(三)做好结果应用。鼓励各市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引导企业落实节能降碳诊断措施建议,深入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做好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与“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工业节能监察、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推广活动等工作的协同配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视情对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加强对节能降碳诊断优秀案例的宣传推广。

联系电话:0531-51782680

         0531-51782678

电子邮箱:sgxtls@shandong.cn

附件:

1.2026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xlsx

2.节能降碳改造具体方案.docx

3.企业满意度调查表.docx

4.2026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总结.docx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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