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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有奖发票活动

发布时间:2026.04.30
发布部门:镇江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https://swj.zhenjiang.gov.cn/swj/gsgg/202604/6e75ddbfdc3343cc99bf62b0d11791da.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批发和零售业
  • 住宿和餐饮业
  • 文化领域
  • 税收优惠
  • 稳企稳岗
  • 扩产上规模

申报条件

1. 参与行业:镇江市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等领域的商户(含个体工商户),水、电、气、移动通信消费及其他类型发票不纳入范围。 2. 参与对象:个人消费者(自然人)。 3. 发票类型: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商户通过实际消费取得的真实有效全面数字化镇江本地电子普通发票,不含代开发票。 4. 发票金额:单张票面价税合计金额500元(含)及以上。 5. 发票开票时间:2026年5月1日至10月31日。 6. 购买方信息:发票购买方信息须为个人消费者,填写与消费者居民身份证一致的真实姓名,无错别字。 7. 上传数量限制:每人每日最多上传3张发票,每月最多上传20张发票;同一发票不得重复提交。 8. 不予参与的发票:包括红冲发票、非个人消费者发票、非镇江市开具发票、金额不足500元发票、未通过核验发票、代开发票、含“收购”字样发票等。

扶持标准

1. 每日即时开奖:设10元、20元、30元三个等级奖金,中奖结果实时显示,奖金10个工作日内到账。 2. 月度集中抽奖:设100元、800元、3000元、5000元四个等级奖金(不超过票面金额),每月20日前公布结果,奖金10个工作日内发放。 3. 税务处理:单张奖金不超过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800元的由活动组织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申报材料

个人消费者需通过活动平台指定入口上传清晰的电子发票信息,系统自动提取发票代码、号码、价税合计、购方信息等关键字段并核验真伪与状态。

政策原文

https://swj.zhenjiang.gov.cn/swj/gsgg/202604/6e75ddbfdc3343cc99bf62b0d11791d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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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支持非试点城市开展有奖发票活动的通知》(苏商运〔2026〕132号)要求,进一步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市商务局起草了《镇江市有奖发票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5月8日(周五)前报送至市商务局。

联系人:曹吉

联系电话:80901151

邮箱:djg.cj@qq.com

附件:镇江市有奖发票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镇江市商务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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