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为2025年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发明专利转化项目的创新主体,以及获得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且有一定备案数量的企业。发明专利转化需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相关手续(转让或许可)。高校院所转化需在存量专利盘活系统反馈转化情况且属非关联交易。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自治区实施专利转化后补助项目的通知
http://scjgj.huhhot.gov.cn/gsgg/tzgg/202605/t20260508_19967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