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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发布时间:2026.05.08
发布部门: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原文链接:https://kjt.yn.gov.cn/html/2026/tongzhigonggao_0508/3012621.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人才政策

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须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或港澳协商确定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在2025年6月30日及以前,具备科技研发能力和国际合作基础。 2.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6年1月1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且无科研失信记录。 3. 项目需整体申报,覆盖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且同一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 4. 外方合作单位需为境外注册1年以上的独立法人机构,非中方法人分支机构,且与中方有长期稳定合作基础。 5. 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且需遵守限项审查规定(如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等)。 6. 港澳单位负责人需爱国爱港/澳,外籍或港澳台科学家作为负责人需提供有效聘用证明。

扶持标准

本批次项目属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具体扶持标准未明确说明,但需符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相关规定及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申报材料

1. 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的项目正式申报书。 2. 电子扫描件形式的附件材料(含签章页)。 3. 与外方合作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或意向书。 4. 知识产权协议(意向性协议/备忘录/证明信)或合作协议中明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 5. 外籍或港澳台负责人需提供全职或非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 6. 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或种质资源等需提供国内审查报批手续证明。

政策原文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二批联合研发项目的通知

https://kjt.yn.gov.cn/html/2026/tongzhigonggao_0508/30126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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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二批联合研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有关要求,为配合做好项目申报及推荐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指南相应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二、申请资格、申报方式严格按照“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二批联合研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进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三、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5月7日8:00至2026年6月25日16:00,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一次性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同时将申报材料(含签章页)发送至邮箱:kjthzyc@163.com。

 

附件:

1.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二批联合研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协商确定的港澳单位名单

3.“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二批联合研发项目申报指南

4.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5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徐翠,0871-6313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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