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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科技产业融合发展试验区

发布时间:2026.05.11
发布部门:四川省财政厅
原文链接:https://czt.sc.gov.cn/hd/yjzj_details?siteCode=5100000061&site=scczt&url=/scczt/c102419/newyjzj_detail.shtml&id=431432befd6046da95c787630aa4a3b2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文化领域
  • 电子信息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数字化补贴
  • 品牌建设
  • 扩产上规模
  • 配套资助
  • 融资贷款补贴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为省内文化事业单位;项目需符合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如文化数字化建设、文化科技攻关、重点园区培育等);不得重复申报已获中央或省级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单位不得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诉讼仲裁、信用异常或绩效问题等情形(详见第十条)。

扶持标准

专项资金分配采用项目法和据实法:1. 项目法:竞争性评审得分择优补助(如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或特定补助(如省级重大文化产业项目);2. 据实法:按政策标准补助(如文化大数据、科幻、融资贴息等项目)。资金支持范围包括重点文化产业体系建设、企业培育、园区平台建设、市场拓展、基础管理等方向。

申报材料

未明确具体材料清单,但需根据申报流程准备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证明文件等(需结合实际申报要求)。

政策原文

https://czt.sc.gov.cn/hd/yjzj_details?siteCode=5100000061&site=scczt&url=/scczt/c102419/newyjzj_detail.shtml&id=431432befd6046da95c787630aa4a3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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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加强省级财政文化和科技产业融合发展试验区专项资金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预算管理有关要求,财政厅会同省委宣传部起草了《省级财政文化和科技产业融合发展试验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推动政策尽快出台,征求意见期限为30日。请于2026年6月1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来信请寄至: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37号四川省财政厅科教与文化处(邮编610016),信封上注明“省级财政文化和科技产业融合发展试验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二、电子邮件请发至:cztjkw@126.com。

四川省财政厅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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