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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工智能+及科学智能百团百项

发布时间:2026.05.09
发布部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s://sheitc.sh.gov.cn/cyfz/20260509/de819b5e109141aa898ead1a55e5aa49.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生物与新医药
  • 新材料
  • 高技术服务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文化领域
  • 金融业
  • 研发投入补贴
  • 科技创新
  • 人才政策
  • 科技成果奖励
  • 数字化补贴
  • 专精特新

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牵头及联合单位)须为在本市依法经营、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经营状态正常、内部治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产业发展导向;2. 项目申报单位须为项目建设和产权拥有者;3. 项目内容须在指南范围内;4. 申报单位需如实填报项目指标及资金情况;5. 项目未获其他市级财政资金补贴;6. 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专题一项目;7. 申报专题二项目需满足:负责人年龄≤40岁且为实际研究主导者,团队由AI科学家、领域科学家、工程师组成,成果分阶段共享至上海市科学智能开放平台。

扶持标准

聚焦‘人工智能+’和科学智能‘百团百项’两大方向:1. ‘人工智能+’重点支持大模型行业垂类示范(智能终端、自动驾驶等)及具身智能示范应用(工业制造、医疗康养等);2. 科学智能‘百团百项’支持青年科学家围绕生命科学、物质科学、地球与环境科学、数学与量子、工程技术等领域,解决产业关键科学问题并孵化创新企业。

申报材料

1. 项目方案(含背景、目标、实施条件、建设内容、进度、投资估算、预期成果等);2. 联合体申报合作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3. 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所有附件需加盖电子印章);4. 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申请表等(如需办理法人一证通);5. 通过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提交材料。

政策原文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上海市“人工智能+”及科学智能“百团百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sheitc.sh.gov.cn/cyfz/20260509/de819b5e109141aa898ead1a55e5aa49.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加速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促进科学智能领域高质量发展,打造人工智能上海高地,我委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上海市“人工智能+”和科学智能“百团百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聚焦“人工智能+”和科学智能“百团百项”2个方向。

  专题一:人工智能+

  重点支持:①大模型行业垂类示范。推动大模型、智能体在智能终端、自动驾驶等重点领域,以及在生产性服务业、金融、教育、医疗健康、文旅、城市治理、广告、交通等相关行业的示范应用。②具身智能示范应用。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进工厂,在工业制造、物流装配、商业零售、医疗康养、家政服务、城市服务、文旅等重点领域打造实景应用场景。

  专题二:科学智能“百团百项”

  重点支持:支持海内外青年科学家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围绕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物质科学与新材料、地球与环境科学、数学与量子、工程技术等领域,解决面向产业需求的关键科学问题,孵化创新企业。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牵头单位及联合单位)均须为在本市依法经营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经营状态正常、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产业发展导向;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

  (三)申报的项目内容须在项目指南范围内;

  (四)申报单位须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填报需实现的相关项目指标以及资金落实情况;

  (五)所申报项目未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补贴支持;

  (六)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专题一项目;

  (七)申报专题二项目需具备: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由不高于40岁的海内外青年科学家担任,应为该项目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研究的主导者,具有与项目任务要求相匹配的能力。同时负责的本专题在建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一项。

  2.多领域专业人才协同攻关。项目团队成员应由AI科学家、领域科学家、工程师三类人才共同组成。

  3.关键要素众包共享。项目所形成的成果,如数据、模型、共性工具等,分阶段共享到上海市科学智能开放平台,完善产业创新生态。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受理时间:2026年5月12日10:00至2026年6月1日16:00。

  (二)申报单位须在上述申报时间范围内,通过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s://zxzj.sheitc.sh.gov.cn)进行申报(为避免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

  四、联系方式

  (一)技术咨询:60801111-2

  (二)申报咨询:李老师23117655,王老师60801154

  (三)支持方向咨询:

  大模型行业垂类示范:王老师23119356

  具身智能示范应用:曹老师23119377

  科学智能“百团百项”:金老师23117641

  (四)区主管部门咨询

  (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专项的项目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请知情者向我委举报。

  附件:

1.区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2.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一网通办”专项资金企业用户服务操作说明

  3.关于关联“法人一证通”及加盖电子印章的事项说明

  4.专题一相关申报材料模版

  5.专题二相关申报材料模版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年5月8日

附件:沪经信智〔2026〕255号文附件.doc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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