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查企业
查政策
首页
应用中心
数字化方案
登录
|
注册

广东省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

发布时间:2026.05.11
发布部门:佛山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https://sqzc.gd.gov.cn/sqzc/m/cms/publicity/publicityInfo?id=nfsheqizcyw7169312&infoType=bid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招商引资

申报条件

企业需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并实际缴纳保费,且属于佛山市辖区内的企业。具体申报条件未在正文明确,但需符合省级专项资金申报要求。

扶持标准

按企业实际缴纳保费的30%给予资助,再根据省商务厅预分配资金情况按比例57.9322%折算最终核准金额(例如:实缴保费200,000元,复核资助60,000元,核准金额34,759.32元)。

申报材料

需提交实缴保费证明、申请资助金额计算依据、保险公司信息等材料(具体材料清单未在正文明确,需参考附件公示表中的企业填报内容)。

政策原文

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7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https://sqzc.gd.gov.cn/sqzc/m/cms/publicity/publicityInfo?id=nfsheqizcyw7169312&infoType=bid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区经(科)促局、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27年广东省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的入库工作,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7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6〕4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利用外资奖励事项入库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重点内容。2027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对符合《广东省进一步加大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力度的专项实施方案》(粤商务规字〔2024〕2号)规定且2025年形成新增实际外资的外商投资企业、外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给予支持。

二、申报要求。请各区经(科)促局安排专人跟进,认真按照《2027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申报指南》(佛山市)(详见附件1)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

(一)请申报企业于2026年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并按排序装订成册)及申报材料电子扫描件(光盘形式)1份,送至各区经(科)促局。各区经(科)促局联系方式:禅城区,0757-82346286;南海区,0757-86293692;顺德区,0757-22831304;高明区,0757-88889189;三水区,0757-87755927。

(二)各区初审企业申报材料,经审议程序确定支持项目,应按《广东省进一步加大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力度的专项实施方案》(粤商务规字〔2024〕2号)有关规定,填报《XX区2027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入库明细表》(附件2),请各区于2026年6月22日前函报市商务局,逾期视为无项目申报。区级审核后的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一并寄送市商务局外商投资科。

附件:1.2027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申报指南(佛山市).pdf

     2.区2027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入库明细表.xls

佛山市商务局

2026年6月4日

上一篇:广西自筹经费技术创新
下一篇:支持河南周口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