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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人员交流

发布时间:2026.05.13
发布部门: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原文链接:https://kjt.zj.gov.cn/col/col1229225203/art/2026/art_1fc8e02760b844baa42ddd79dc47da62.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人才政策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须为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或协商确定的港澳单位,注册时间不晚于2025年6月30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科研实力和国际合作基础,运行管理规范。2. 项目负责人及单位需诚信良好,无科研失信或信用黑名单记录。3. 港澳单位负责人需遵守基本法及爱国原则,申报人员需爱国爱港/澳。4. 同一单位不得多头申报,同一国别人员交流类项目限1项。5. 参与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得申报,申报后不得更改单位和负责人。6. 合作内容需符合中外法律法规及伦理要求,涉及遗传资源等需提前审批。7. 中央和地方机关及公务人员不得申报。

扶持标准

无明确资金扶持标准,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和中外方磋商后择优立项。

申报材料

1. 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的项目正式申报书。2. 项目申报单位及负责人签署的诚信承诺书。3. 附件材料电子扫描件(如合作协议、资质证明等)。4. 推荐单位加盖公章的推荐函电子扫描件。

政策原文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二批人员交流计划项目的通知

https://kjt.zj.gov.cn/col/col1229225203/art/2026/art_1fc8e02760b844baa42ddd79dc47da62.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二批人员交流计划项目的通知(详见附件)。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通知内容,积极发动组织创新主体聚焦指南方向,整合创新资源,申报本批次项目。

二、申报资格、具体申报方式要严格按照《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二批人员交流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做好审核工作。

三、本批次项目由我厅负责组织推荐,请各地及时将有关情况传达相关申报单位,并指导申报单位于2026年6月28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报至我厅。我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逾期上报的将不予推荐。

联系电话:0571-87054154(项目中心)、87054015(合作处)、87054693(规划处)   

附件: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二批人员交流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doc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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