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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

发布时间:2026.05.13
发布部门: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文链接:https://www.hbqj.gov.cn/xxgk/zc/qtwj/gsgg/202605/t20260513_5935864.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人才政策
  • 就业补贴
  • 科技创新
  • 创业扶持

申报条件

1. 机构需属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就业训练中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市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大型企业培训中心或其他具备培训能力的培训载体。 2. 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培训资质。 3. 拥有与项目制培训相适应的固定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及稳定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师资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丰富实践经验)。 4. 具备健全的培训教学管理、学员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及规范完整的培训档案。 5.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事件,培训质量社会认可度高,过往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评价良好。 6. 严格执行培训监管、资金管理、信息公示等要求,自愿接受人社部门全过程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估。

扶持标准

根据《湖北省项目化培训工作指引(试行)》第16条,就业培训补贴标准与就业创业率挂钩: 1. 就业创业率低于30%的,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省级现行标准的50%; 2. 就业创业率30%-70%的,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省级现行标准的100%; 3. 就业创业率7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不超过省级现行标准。

申报材料

1. 《潜江市职业技能项目化培训申报书》(附件2); 2. 《潜江市职业技能项目化培训诚信承诺书》(附件3); 3. 机构资质文件(法人登记证书、办学许可证、近三年年审合格证明、教师资质佐证材料等); 4. 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材料(照片); 5. 拟开展培训项目的《培训实施方案》(含培训目标、课程大纲、教学计划、师资配备、培训成本、考核方式等)。

政策原文

关于遴选潜江市2026年第一批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的公告

https://www.hbqj.gov.cn/xxgk/zc/qtwj/gsgg/202605/t20260513_5935864.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补贴性技能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2025〕8号)、《关于大力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积极探索开展项目化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发〔2025〕9号)及《关于印发<湖北省项目化培训工作指引(试行)><湖北省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遴选指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拟开展2026年第一批项目化培训,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潜江市项目化培训目录清单》(见附件2),并遴选符合条件的承训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遴选范围

1.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

2.公共实训基地、就业训练中心;

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4.市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

5.大型企业培训中心;

6.其他具备培训能力的培训载体。

二、参加遴选机构条件

1.资质要求:符合上述遴选范围,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培训资质。

2.培训能力:具有与确定的项目制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固定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稳定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师资需具备相应的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丰富的实践经验。

3.管理能力:具有健全的培训教学管理、学员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培训档案规范、完整。

4.经验与信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事件,培训质量社会认可度高,过往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评价良好;

5.其他要求:严格执行培训监管、资金管理、信息公示等要求,自愿接受人社部门全过程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估。

三、遴选流程

1.机构申报: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2.专家评审:潜江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资质与基础条件、培训师资力量、培训方案与课程设置、设施设备条件、过往培训业绩与质量、经费预算合理性等。

3.结果公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入选承训机构名单,并通过“潜江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4.签定协议。明确双方责权义务与购买培训服务的补贴标准。

四、申报材料

1.《潜江市职业技能项目化培训申报书》(见附件2);

2.《潜江市职业技能项目化培训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3.机构资质文件(法人登记证书、办学许可证、近三年年审合格证明、教师资质佐证材料等);

4.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材料(照片);

5.拟开展培训项目的《培训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目标、课程大纲、教学计划、师资配备、培训成本、考核方式等)。

五、其他要求

1.申报机构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全责,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3年内不得参与同类项目。

2.承训机构须严格按申报方案实施培训,落实全过程监管、痕迹化管理、实名制参训,确保培训质量与资金安全。

六、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2026年5月13至2026年5月20日

2.申报地点:潜江市红梅西路55号市就业局507办公室

3.联系人及电话:梅娟 0728-6280102

 

附件:1.《关于印发<湖北省项目化培训工作指引(试行)><湖北省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遴选指引(试行)>的通知》

2.潜江市项目化培训目录清单

3.潜江市职业技能项目化培训申报书

4.潜江市职业技能项目化培训诚信承诺书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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