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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中外中小企业合作

发布时间:2026.05.14
发布部门: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原文链接:https://gxt.shanxi.gov.cn/xwdt/tzgg/202605/t20260514_10121610.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招商引资
  • 科技创新
  • 专精特新

申报条件

申报合作区须符合《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认定标准》,在发展规划、开放合作水平、创新能力、优质中小企业培育、管理服务效能等方面达到相关要求,且合作区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事件,不存在严重失信、重大违法违规等行为。

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1. 加盖公章的《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表》(附件1);2. 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材料(附件2);3. 电子版光盘2份。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的通知

https://gxt.shanxi.gov.cn/xwdt/tzgg/202605/t20260514_10121610.s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市工信局:

根据《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4〕168号)和《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6〕156号),现就组织推荐2026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各市工信局

二、申报条件

申报合作区须符合《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认定标准》,在发展规划、开放合作水平、创新能力、优质中小企业培育、管理服务效能等方面达到相关要求,且合作区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事件,不存在严重失信、重大违法违规等行为。

三、申报程序

1.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市工信局填写《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表》,并提供申报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通过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实地抽查、会议研究、结果公示等程序,择优遴选在开放合作方面具有较强示范效应的申报区,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工作要求

1.推进合作区建设发展是实施中小企业国际化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助于完善优质中小企业培育体系,有助于提升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有助于探索中小企业国际合作新模式,有助于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各地要高度重视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的培育工作,要结合我省特色专业镇培育建设实际,全面梳理重点专业镇与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标准的契合程度,优先支持推荐重点专业镇所在市申报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

2.请有意愿申报的市于2026年6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表》(附件1)、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材料(附件2),及电子版光盘2份,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

3.如发现虚假申报或隐瞒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永杰  0351—3046281 18603457607

附件:1.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表

    2.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材料

关于推荐2026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的通知.pdf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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