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生物制造产业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推动生物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经研究,拟组织开展2026年生物制造标志性产品征集工作,遴选一批生物制造领域技术领先、产业带动强、发展前景良好的标志性产品,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本次征集面向包括生物医药、生物食品、生物材料、生物化工、生物能源、生物原料及专用设备、酶制剂等重点领域,征集技术水平先进、经济效益明显、推广价值突出的标志性产品,具体征集以下三类产品。
(一)重大创新型。属于具有颠覆性、引领性的重大创新型产品创制,已实现量产或完成产业化验证、处于商业化早期,大规模生产后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二)关键提升型。属于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新型产品创制,有助于解决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增强关键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性,提升产业链发展质量和水平。
(三)规模替代型。属于对大宗工业产品传统生产方式的替代,具有技术、工艺或原料优势,在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可持续生产能力和产品品质、减少碳排放等方面有显著效益。
二、工作要求
(一)在四川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物制造企业、科研机构、装备制造企业等可向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主体应具有良好的生物制造相关产品研发生产能力,各项管理运行制度健全,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
(二)申请产品的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可满足国家战略需求或具有广阔市场前景。对于已实现规模化生产的产品,需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对于尚处商业化早期的产品,需已完成中试验证并具有显著的产业化应用价值。鼓励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创新型产品提出申请。
(三)申请产品名称应准确、科学、严谨,符合行业和社会认知。原料、技术工艺与其他同类型产品具有明显区别且形成差异化竞争力的,可在产品名称前添加相应修饰性定语加以表征。最终入选的标志性产品名称在自主申请基础上,由专家核定。
(四)申请产品及涉及的技术等应无知识产权纠纷,不涉及国家秘密等,申请主体对所申请产品拥有知识产权,其中申请产品涉及特殊审批、注册或备案等前置行政许可手续且申请主体为企业的,该申请主体应为相关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
三、工作程序
(一)提出申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生物制造企业、科研机构、装备制造企业等按照自愿原则,填写《生物制造标志性产品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二)市(州)初审。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主体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并于5月28日前将书面推荐函、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盖章纸质件和电子扫描件)、各市(州)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
(三)审核推荐。经济和信息化厅将组织专家对市(州)推荐的申报主体材料进行评估,遴选标志性产品。
四、其他要求
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次生物制造标志性产品征集工作,积极组织有关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产品提出申请,负责做好辖区内标志性产品梯次培育、动态储备和跟踪服务工作,持续提升产品技术水平、产业化能力和市场成熟度,推动更多优质产品纳入省级生物制造标志性产品清单,助力全省生物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医药产业处 028-86266037
化工产业处 028-86264784
轻工纺织处 028-86265840
农产品加工处 028-86255419
材料工业处 028-86265719
装备产业一处 028-86138053
邮 箱:136808884@qq.com
附件:1.生物制造标志性产品申请表
2.XX市(州)生物制造标志性产品推荐汇总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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