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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专精特新企业工程系列副高级职称

发布时间:2026.05.14
发布部门: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jxw.yichang.gov.cn/content-52525-960751-1.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生物与新医药
  • 航空航天
  • 新材料
  • 新能源与节能
  • 资源与环境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人才政策
  • 专精特新

申报条件

1. 申报人员需符合省职改办文件和专精特新企业职称‘举荐制’要求;2. 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需按企业规模(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分配举荐名额(国家级:大型3名、中型2名、小型/微型1名;省级:中型2名、小型1名);3. 符合鄂人社发〔2018〕24号或人社厅发〔2019〕67号文件的人员可免试,需提供单位证明并经审核;4. 申报人需在宜昌市连续缴纳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期间6个月社保(不含补收,含养老保险);5. 举荐人需为企业董事长、研发团队技术带头人或1名同行业专家(退休人员不得作为专家,同一专家年度举荐不超过3人)。

扶持标准

1. 水平能力测试合格率实行双线控制:最低分不低于60分,通过率不超过80%;2. 合格成绩三年有效;3. 合格成绩为申报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且测试专业需与实际工作及申报专业一致。

申报材料

1. 企业资质证明;2. 《举荐报告》(需企业盖章);3. 《举荐申报表》(需企业董事长、研发团队技术带头人或专家联合举荐);4. 《湖北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连续6个月缴费记录,含养老保险);5.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6. 举荐人资格证明材料;7. 报名系统生成的《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情况登记表》(四份,盖单位公章);8. 测试费用缴纳凭证。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宜昌市2026年度专精特新企业工程系列副高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http://jxw.yichang.gov.cn/content-52525-960751-1.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经信局,各企事业单位人事处(人力资源部):

为全面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创新湖北省专精特新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职称评审机制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3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度宜昌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下简称“专精特新企业”)工程系列副高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组织

本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在市人社局、市经信局领导下,由宜昌市专精特新企业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高评办”)具体承办。

二、测试对象

(一)测试对象

凡符合省职改办有关文件精神和专精特新企业职称“举荐制”要求,拟申报宜昌市2026年度专精特新企业工程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

符合《关于做好我省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67号),由单位出具相应证明材料,报市行业主管部门、市人社(职改)部门审核后,免于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

(二)举荐名额

1.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最多可举荐申报副高级职称名额:大型企业3名;中型企业2名;小、微型企业1名;

2.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最多可举荐申报副高级职称名额:中型企业2名;小型企业1名。

三、测试方式

测试人员应遵循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测试专业一致原则,选择相同(无相同选择相近)专业报名,专业划分详见附件1。

测试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主要考察测试人员所应具备的专业素养和技术创新能力、所取得原创性科技成果和对企业发展作出的贡献。水平能力测试不指定教材,不组织相关培训。

四、报名程序

(一)人员举荐

企业应按照公开、民主、平等、择优的原则,做好企业内职称申报举荐工作,包括内部推荐、材料审核、公示等,并上报《举荐报告》(附件2)。用人企业对举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线上报名、资质审核

报名人员使用浏览器访问“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称评审申报系统”(网址:https://ks.hbsme.com.cn)注册登录,选择“专精特新企业”报名入口进行填报,并上传企业资质、《举荐报告》、《举荐申报表》(附件3)、本人近一年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保(其中,近6个月在举荐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湖北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电子证明(申报个人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参保证明须包含在宜昌市内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期间连续六个月缴费记录,缴费类型不含补收,参保险种须包含养老保险,审核通过后,被举荐人线下支付测试费用,提交相关材料完成报名。

《举荐申报表》需按要求经企业董事长或企业研发团队技术带头人和1名同行业专家联合举荐。若举荐人之一为研发团队技术带头人,企业需出具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包括按政策规定延迟退休年龄)人员不得作为同行业专家,同一专家同一年度举荐人数不超过3人。报名人员需根据专家资质类别提供证明材料。

(三)线下提交材料和缴费

线上报名完成后,报名人员需按要求提交以下资料至高评办:

(1)报名系统生成《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情况登记表》,下载打印一式四份,盖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举荐报告》、《举荐申报表》、社保凭证(个人专用)各一份,举荐人资格相关证明材料;

(3)缴纳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费用。

五、相关日程安排

(一)线上流程

报名时间:2026年5月14日9:00—5月29日17:00。

(二)线下材料接收和缴费时间

2026年6月1日—6月5日

(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报名、线下资料提交和缴费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加本年度水平能力测试。

(三)测试时间和地点:请报名完成人员于6月8日-12日期间登录“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称评审申报系统”通知栏,及时确认参加测试。

六、测试结果使用

(一)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完成后,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成绩合格者可在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称评审申报系统下载《宜昌市专精特新企业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单》。

(二)水平能力测试合格率实行双线控制,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通过率控制在80%以内。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

(三)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是申报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水平能力测试专业必须与实际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及参加评审时的申报专业一致,否则将不予受理。

七、测试费用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费用标准为100元/人。

八、注意事项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请如实填写本人真实有效信息,举荐单位负责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取消测试成绩,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和《湖北省职称评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规〔2022〕3号)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记录期内不得申报。

九、联系地址及电话

资料提交及缴费地址:宜昌市西陵区桃花岭6号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417、420办公室。

报名咨询:0717-6336507,0717-6225657

技术支持:027-87311731

请各地、各单位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报名参加水平能力测试工作。

附件:1.湖北省职称评审专精特新企业工程系列高级专业目录表(试行)

      2.2026年度宜昌市专精特新企业工程系列高级职称举荐报告

     3.2026年度宜昌市专精特新企业工程系列副高级职称举荐申报表

                                            宜昌市专精特新企业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14日

附件1:湖北省职称评审专精特新企业工程系列高级专业目录表(试行).doc

附件2:2026年度宜昌市专精特新企业工程系列副高级职称举荐报告.doc

附件3:2026年度宜昌市专精特新企业工程系列高级职称举荐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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