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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

发布时间:2026.05.12
发布部门: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https://sqzc.gd.gov.cn/sqzc/m/cms/publicity/publicityInfo?id=nfsheqigsxx7154422&infoType=bid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新材料
  • 科技创新
  • 研发投入补贴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对《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版)》提出删除、新增或优化调整建议,并提交相关材料。

扶持标准

1. 新增建议需满足:取得重大创新突破,具备批量生产能力和稳定生产工艺,尚未形成规模化应用和竞争优势的产品; 2. 删除建议需满足:已通过政策支持获得市场认可、实现批量应用、市场风险显著降低的产品。

申报材料

1.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建议汇总表》(附件2); 2. 相关支撑材料(根据汇总表填表信息补充); 3. 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需盖章); 4. 电子版(盖章扫描版+可编辑版)刻录光盘一份。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

https://sqzc.gd.gov.cn/sqzc/m/cms/publicity/publicityInfo?id=nfsheqigsxx7154422&infoType=bid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根据《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如对《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版)》(详见网址:https://www.miit.gov.cn/jgsj/ycls/wjfb/art/2023/art_ab5763e8c08844ea990d9313bd239643.html)有删除、新增或优化调整建议的,请于6月1日前提交《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建议汇总表》(附件2)以及相关支撑材料(如有需要,根据汇总表的相应填表信息予以补充),形式为纸质材料(需盖章)一式三份,电子版(盖章扫描版+可编辑版)刻录到光盘一份。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22831398

报送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3号区政府大楼东三楼C94工业发展股(企业服务股)(快递请选择EMS)

附件2: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建议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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