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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乡村科创小院、青创之家

发布时间:2026.05.15
发布部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https://www.pudong.gov.cn/019010004/20260515/826638.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农业
  • 人才政策
  • 科技创新
  • 创业扶持
  • 融资贷款补贴
  • 就业补贴

申报条件

乡村科创小院申报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1. 在乡村或产业重点区域布局创新创业空间,鼓励导入创新资源;2. 具备可持续使用的空间及配套公共设施,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3. 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专业化运营团队;4. 已集聚至少3家科创企业、意向企业或创业团队;5. 聚焦属地镇域产业领域,核心功能为产业孵化等;6.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青创之家申报主体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 提供乡村闲置住房供青年人才租赁的企业或集体经济组织,运营规模不少于10户独立居住单元,入住青年需满足就业于重点产业、年龄45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2. 租赁乡村闲置住房用于企业员工居住的企业,承诺不转租或挪作他用。

扶持标准

未明确具体资金数额,但青创之家项目明确提及按季度(半年)发放补贴,需通过镇级审核和现场核查后发放。

申报材料

青创之家需提交:1. 青创之家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年度纳税证明;2. 乡村闲置住房有效证明文件(含房屋安全检测报告)、租房协议及房租支付凭证;3. 入住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及学历证明(本科及以上,学信网截屏);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材料需装订并加盖公章。乡村科创小院材料提交流程未明确具体文件,仅提及通过系统提交。

政策原文

2026年浦东新区乡村科创小院、青创之家项目申报指南

https://www.pudong.gov.cn/019010004/20260515/826638.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根据《浦东新区关于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浦东新区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要求,现开展2026年浦东新区乡村科创小院、青创之家项目申报工作。

 

一、乡村科创小院

 

(一)申报主体

 

由科创小院运营方(产权方)提出申请,申报项目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乡村地区或产业重点区域布局创新创业空间业态,鼓励导入“大项目+小院”“大企业+小院”创新资源;

 

2、具备可持续使用的空间及配套公共设施,原则上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且产权明晰、空间使用符合相关要求;

 

3、申报单位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专业化运营团队,可提供空间配套、政策对接、资源链接等基础服务;

 

4、申报时原则上申报空间已集聚至少3家科创企业、意向企业或创业团队;

 

5、聚焦属地镇域产业领域,核心功能为产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引育、品牌打造等,运营模式清晰;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能有效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申报流程

 

1、材料提交:申报单位可登录浦东科创载体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系统,登录成功后,在导航栏中点击乡村科创小院进入申报页面;(https://kjw.pudong.gov.cn/pdkjwmsesp/pdkjwmsesp-website/)

 

2、镇级初审:各镇在上述系统中对照申报要求进行初审,核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与真实性;初审合格后,出具科创小院项目推荐函上传系统,并书面报送至区科经委;

 

3、审核立项:区科经委根据各镇推荐名单进行审核,择优立项。

 

二、青创之家

 

(一)申报主体

 

满足以下任一个条件的主体都可以申请:

 

1、提供乡村闲置住房供青年人才租赁的企业或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规模不少于10户独立居住单元,入住青年人才需满足“就业于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等条件;

 

2、布局于乡村地区或产业重点区域的企业,租赁乡村闲置住房,并承诺将承租空间用于企业内部员工居住,不再转租或挪作他用的。

 

(二)申报材料

 

1、青创之家补贴申请表,申请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乡村闲置住房有效证明文件(含房屋安全检测报告)、租房协议及房租支付凭证。

 

3、入住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及学历证明(本科及以上,学信网截屏)等。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四份,申请单位需装订后加盖公章。

 

(三)申报流程

 

1、材料提交:申请主体备齐材料报送至所在镇经发办。

 

2、镇级审核:镇经发办组织开展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合格后经镇政府办公会议决策后,可以按季度(半年)发放补贴。

补贴名单同时抄送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

 

三、咨询电话

 

(工作日9:30-11:0014:00-16:30)

 

1、科创小院联系浦东新区科经委    021-68811075

 

2、青创之家联系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021-20226680

 

3、属地联系各镇经发办

 

四、监督管理

 

1、强化安全底线,确保合规有序,注意相对集中。不断提升专业化和规模化水平,配套公共服务。

 

2、企业所提交材料确保合法、真实,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有关纪律的行为,将追究申报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收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取消以后年度的申报资格。

 

五、其他

 

按照从优不重复的原则,同一项目已获得浦东新区其他同类政策支持的,不得重复申请支持。

 

本指南自发文之日起施行,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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