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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职称评审

发布时间:2026.05.15
发布部门:盘锦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kjj.panjin.gov.cn/2026_05/15_14/content-562089.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人才政策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与本省企事业单位直接建立人事劳动关系,在省内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并取得优异成绩的专业技术人员。需符合《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专业职称评审标准》(辽人社职〔2024〕38号)中的业绩成果条件,包括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及效益等要求。

扶持标准

评审专业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专业名称为“科技成果转化”。需根据《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专业职称评审标准》中的具体业绩成果条件进行申报。

申报材料

1. 《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含推荐表、学历资历材料、业绩成果材料、学术成果材料等);2. 学历学位证明、继续教育证书、现职称证书及查验截图;3. 科技成果材料(知识产权、科研项目、科技奖励等)、转化过程材料(创办企业、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转化效益材料(审计报告、纳税证明等);4. 学术论文、专著等;5. 单位公示报告、考核登记表、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等;6. 随卷上报材料(推荐表原件、评定表原件、审核表原件等)。

政策原文

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科技成果转化、自然科学系系列、科技服务人员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https://kjj.panjin.gov.cn/2026_05/15_14/content-562089.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县区、经济区科技管理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 2026 年全省科技成果转化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 2026年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 2026 年全省科技服务人员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市科技局作为主管部门,承担申报材料形式审查及推荐工作。请各县区、经济区科技管理部门严格对照省科技厅明确的评审范围、专业设置及标准条件,组织属地企业开展 2026年度全省科技成果转化专业、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技服务人员技术经纪专业职称申报工作。于2026年 7 月 31日前完成属地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工作,对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出具正式推荐意见,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外国专家科(成果转化科)。

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 116 号(公交公司大楼)712 室

联系人:外国专家科(成果转化科) 刘奔

 

联系电话:0427-2812773

 

 

附件:1.关于做好 2026年全省科技成果转化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关于做好 2026 年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3.关于做好 2026 年全省科技服务人员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盘锦市科学技术局

           2026 年 4 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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