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单位需满足附件1《绿色工厂评价要求》中列出的能源低碳化、资源高效化、生产洁净化、产品绿色化、用地集约化等一级指标及对应的二级指标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能源消耗强度、碳排放强度、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原材料消耗强度、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生产工艺和设备先进性、绿色低碳改造升级项目投资额占比、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产品绿色设计、产品碳足迹、土地产出率等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或基准值。
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
http://gxt.hlj.gov.cn/gxt/c106958/202605/c00_3194065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