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查企业
查政策
首页
应用中心
数字化方案
登录
|
注册

盘锦市科技成果转化、自然科学、科技服务职称评审

发布时间:2026.05.15
发布部门:盘锦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kjj.panjin.gov.cn/2026_05/15_14/content-562089.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人才政策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申报人需与本省企事业单位直接建立人事劳动关系,在省内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并取得优异成绩。需符合《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专业职称评审标准》(辽人社职〔2024〕38号)中的标准条件,且学历、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扶持标准

无直接财政扶持标准,但明确职称评审需符合《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专业职称评审标准》(辽人社职〔2024〕38号)及附件1中的业绩成果条件,包括科技成果、转化过程、转化效益等具体要求。

申报材料

1. 《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含推荐表、学历资历材料、业绩成果材料、学术成果材料等);2. 学历学位证明、继续教育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3. 科技成果材料(知识产权、科研项目、科技奖励等);4. 转化过程材料(创办企业、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证明);5. 转化效益材料(评估报告、纳税证明、审计报告等);6. 学术论文、专著等;7. 单位公示报告、考核登记表、社保缴费证明等;8. 《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等表格;9. 个人照片及身份证明材料。

政策原文

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科技成果转化、自然科学系列、科技服务人员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https://kjj.panjin.gov.cn/2026_05/15_14/content-562089.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县区、经济区科技管理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 2026 年全省科技成果转化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 2026年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 2026 年全省科技服务人员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市科技局作为主管部门,承担申报材料形式审查及推荐工作。请各县区、经济区科技管理部门严格对照省科技厅明确的评审范围、专业设置及标准条件,组织属地企业开展 2026年度全省科技成果转化专业、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技服务人员技术经纪专业职称申报工作。于2026年 7 月 31日前完成属地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工作,对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出具正式推荐意见,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外国专家科(成果转化科)。

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 116 号(公交公司大楼)712 室

联系人:外国专家科(成果转化科) 刘奔

 

联系电话:0427-2812773

 

 

附件:1.关于做好 2026年全省科技成果转化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关于做好 2026 年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3.关于做好 2026 年全省科技服务人员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盘锦市科学技术局

           2026 年 4 月 20日

上一篇:东莞市标准化
下一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