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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文旅人才发展

发布时间:2026.05.18
发布部门:深圳市大鹏新区旅游发展和文化体育局
原文链接:https://www.dpxq.gov.cn/xxgk/xxgk/tzgg/content/post_12793658.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文化领域
  • 人才政策

申报条件

申报重点支持引进文化名家。文化名家需满足以下条件:在国际或国内某一文化艺术领域具有杰出成就;为行业公认的领军人物或代表人物。

扶持标准

政策正文未明确具体扶持标准金额或比例,仅提及需提交‘申报大鹏新区扶持总金额’(需在申报材料中填写具体金额)。

申报材料

1. 大鹏新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申报书;2. 声明与承诺书;3. 人才身份证明及相关资质、业绩、荣誉证明;4. 单位营业执照、信用报告、财务相关材料;5. 项目合同、票据及其他佐证材料;6. 其他按要求需提供的材料。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规范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

政策原文

深圳市大鹏新区旅游发展和文化体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大鹏新区文旅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ww.dpxq.gov.cn/xxgk/xxgk/tzgg/content/post_12793658.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2026大鹏旅游高质量发展提质年工作部署,加快推进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加强文旅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深鹏人才通〔1号〕)及新区统一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6年大鹏新区文旅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本次申报重点支持引进文化名家。文化名家是指在国际或国内某一文化艺术领域具有杰出成就、行业公认的领军人物、代表人物。

二、申报时间

2026年5月18日至5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大鹏新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申报书;

2.声明与承诺书;

3.人才身份证明及相关资质、业绩、荣誉证明;

4.单位营业执照、信用报告、财务相关材料;

5.项目合同、票据及其他佐证材料;

6.其他按要求需提供的材料。

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规范装订,加盖单位公章。

四、受理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线下申报、集中受理方式。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

受理单位:大鹏新区旅游发展和文化体育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0755-28333465

五、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2.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申报,申报受理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如发现中介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及工作人员名义收取费用的,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0755-28333465。

特此通知。

附件:

1.大鹏新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申报书

2.声明与承诺书

深圳市大鹏新区旅游发展和文化体育局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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