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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重点文艺创作基地

发布时间:2026.05.18
发布部门: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原文链接:http://wglt.dg.gov.cn/xxgk/zfxxgkml/qt/tzgg/content/post_4539936.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文化领域
  • 品牌建设

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需根据《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重点文艺创作基地扶持办法》(东文广旅体规〔2026〕1号)执行,但原文未明确具体条件,需参考该文件细则。

扶持标准

扶持标准根据项目类型和评审结果确定,例如舞台艺术类项目最高扶持30万元(如‘东莞市新大众文艺戏剧系列活动’),文学类和视觉艺术类项目一般扶持6-10万元(如‘广播剧《小河弯弯向南流》’等)。具体金额需结合项目实际评审结果。

申报材料

原文未明确列出申报所需材料,需参考《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重点文艺创作基地扶持办法》(东文广旅体规〔2026〕1号)或相关申报指南。

政策原文

http://wglt.dg.gov.cn/xxgk/zfxxgkml/qt/tzgg/content/post_45399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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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聚集性和示范性的文艺创作品牌基地,加强东莞市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根据《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重点文艺创作基地扶持办法》(东文广旅体规〔2026〕1号)有关规定,我市开展了2026年度东莞市重点文艺创作基地认定与项目扶持申报评审工作,组织相关专家对全市18个认定申报项目和39个扶持申报项目进行了认定与扶持评审。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现将拟认定基地与扶持项目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至5月22日。如发现入选项目有违法、违规、虚假申报以及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有其它争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实名反映。

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石竹路9号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11楼艺术事业科

联系人:李林林

联系电话:22837043

电子邮箱:dgysk2007@163.com

 

      附件1:2026年度东莞市重点文艺创作基地拟认定名单.doc

      附件2:2026年度东莞市重点文艺创作基地项目拟扶持结果一览表.doc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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