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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

发布时间:2026.05.19
发布部门:中山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http://www.zs.gov.cn/swj/gggs/content/post_2614854.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招商引资
  • 总部企业

申报条件

申报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需满足: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际缴付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场所在广东省境内;2. 被授权管理境内外独立法人企业不少于3家(至少1家在广东省外);3. 境外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2亿美元(服务业企业不低于1亿美元)。申报总部型机构需满足:1. 实际承担部分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功能;2. 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场所在广东省境内,独立法人实际缴付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美元或分支机构运营资金不低于100万美元;3. 被授权管理境内外独立法人企业不少于3家(至少1家在广东省外);4. 境外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且中国境内总公司累计缴付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

扶持标准

无明确扶持标准,政策内容聚焦于认定程序及条件,未提及具体资金补贴、税收优惠等扶持措施。

申报材料

1. 申报企业经营情况信息表;2. 申请书(含母公司基本情况、符合条件说明、管理架构图及佐证材料);3. 出资凭证(银行入资凭证、FDI入账登记表等);4. 最近一年审计报告;5. 母公司授权书;6. 管理关系说明及佐证材料;7. 3家被授权管理企业注册登记文件及运营佐证材料;8. 母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中文翻译;9. 总部型机构需提供母公司在中国境内累计缴付注册资本证明;10. 承诺书;11. 与纸质材料顺序一致的PDF格式电子光盘。

政策原文

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五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http://www.zs.gov.cn/swj/gggs/content/post_2614854.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火炬高新区、翠亨新区、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粤商务资函〔2026〕52号文要求,现开展广东省第五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申报认定工作,请按照《广东省第五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申报指南》(详见附件)有关要求,认真筛选并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机构申报。申报企业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与纸质材料顺序一致的电子文档(PDF格式光盘),于6月25日前交市商务局外资科。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第五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申报指南

中山市商务局    

2026年5月15日   

(联系人:冯英姿,电话:0760-89892332)

附件下载:

附件:广东省第五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申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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