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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

发布时间:2026.05.20
发布部门:东莞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http://dgboc.dg.gov.cn/gkmlpt/content/4/4540/post_4540503.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招商引资
  • 总部企业

申报条件

1.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际缴付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场所在广东省境内; - 被授权管理的境内外独立法人企业不少于3家(其中至少1家注册地在广东省以外地区); - 境外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2亿美元(服务业企业不低于1亿美元)。 2. 跨国公司总部型机构: - 实际承担部分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功能; - 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场所在广东省境内,独立法人需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美元,分支机构需总公司拨付运营资金不低于100万美元; - 被授权管理的境内外独立法人企业不少于3家(其中至少1家注册地在广东省以外地区); - 境外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且中国境内总公司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

扶持标准

根据《广东省进一步加大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力度的专项实施方案》(粤商务规字〔2024〕2号)的相关支持政策执行,具体标准未在文本中明确,需参考该文件。

申报材料

1. 申报企业经营情况信息表; 2. 申请书(含母公司基本情况、符合条件说明、管理架构图及佐证材料); 3. 实缴注册资本凭证(如银行入资凭证、FDI入账登记表); 4. 最近一年审计报告; 5. 母公司授权书或相关证明; 6. 管理关系说明及佐证材料; 7. 被管理企业注册登记文件及运营佐证材料(如纳税证明、社保记录); 8. 母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中文翻译; 9. 总部型机构需提供母公司在中国境内总公司累计实缴注册资本明细; 10. 承诺书(承诺材料真实性及配合监管); 11. 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文档(PDF格式光盘)。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第五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http://dgboc.dg.gov.cn/gkmlpt/content/4/4540/post_45405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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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五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6〕52号)及《广东省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办法(修订版)》(粤商务规字〔2021〕3号)要求,为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提升我市总部经济发展能级,现组织开展广东省第五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注册、符合粤商务规字〔2021〕3号文关于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定义的企业或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跨国公司地区总部:

1.申报对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际缴付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场所在广东省境内;

2.申报对象被授权管理的境内外独立法人企业不少于3家(其中至少有1家注册地在广东省以外地区);

3.境外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2亿美元。服务业企业设立地区总部的,境外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

(二)跨国公司总部型机构:

1.申报对象实际承担部分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功能;

2.申报对象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场所在广东省境内,其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际缴付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美元;属分支机构的,总公司为其拨付的运营资金应不低于100万美元;

3.申报对象被授权管理的境内外独立法人企业不少于3家(其中至少有1家注册地在广东省以外地区);

4.境外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且在中国境内总公司累计缴付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

三、申报材料

按《广东省第五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申报指南》(附件2)要求准备,包括申请表、母公司授权文件、注册资本实缴证明、被管理企业名单及营业执照、母公司审计报告、信用承诺书等。

四、申报流程

企业按要求备齐材料,于6月25日前向我局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我局完成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于7月15日前统一报送省商务厅;省商务厅组织评审、公示后予以认定,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广东省进一步加大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力度的专项实施方案》(粤商务规字〔2024〕2号)的相关支持政策。

五、工作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高度重视,尽快梳理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完整、有效,按时报送。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人联系,我局将做好政策解读、材料辅导与初审服务,助力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六、联系方式

业务科室:外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0769-22816916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

附件1:附件:广东省第五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申报指南.doc

附件2:广东省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办法(修订版)(粤商务规字〔2021〕3号).pdf

附件3: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加大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力度的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东莞市商务局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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