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报主体应为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依法实际经营的各类主体(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独立研发机构等),近三年无重大行政处罚及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 项目需以推动脑机接口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或产业服务为核心,建设创新平台或创新载体,具有明确发展目标和清晰实施路径。
3. 项目团队需具备扎实技术积累(相关专利、论文、研发设施或原型系统),有重大项目或平台运营经验,配备行业领军人物,管理班子稳定分工明确。
4. 项目需具备先进性与可行性,实施计划具体明确,时间安排合理,运行管理方案完善,预算合理且风险可控。
5. 项目实施期内需取得可量化的创新成果(技术突破、知识产权、产品样机、企业孵化、产业服务能力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