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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效领跑者

发布时间:2026.05.22
发布部门: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原文链接:https://gxt.ln.gov.cn/gxt/tztg/2026052216183540749/index.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资源与环境
  • 科技创新
  • 节能减排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为符合《通知》要求的重点用水企业或园区,且属于钢铁、化工、造纸、纺织等重点用水行业或工业园区。2024年水效领跑者名单内的企业、园区可直接提交申请材料。

扶持标准

扶持标准基于水效指标,包括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水重复利用率、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等。需符合GB/T 21534-2021、GB/T 24789-2022、GB/T 43477-2023、GB/T 7119-2018等国家标准。自评表量化指标需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且基本要求指标无不符合项。

申报材料

1. 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含园区基本信息表、水效分析报告、自评表);2. 证明材料(园区管委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园区成立批复文件、节水管理机构文件、节水规划或工作方案、节水管理制度文件、节水统计台账、节水型企业创建情况、节水改造项目证明文件、节水技术装备推广情况、节水宣传教育情况等);3. 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公章)。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工作的通知

https://gxt.ln.gov.cn/gxt/tztg/2026052216183540749/index.s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市工信局、水利水务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

  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突出水效标准引领作用,提升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6﹞190号,以下简称“《通知》”)。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部署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申报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地区符合要求的企业和园区,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申报单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分类填报申请报告,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2026年6月20日前通过管理平台报送省工信厅。2024年水效领跑者名单内的企业、园区,可直接将申请材料提交至省工信厅审核。

  二、强化服务指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梳理本地区钢铁、化工、造纸、纺织等重点用水行业企业及工业园区,开展政策宣讲和指导服务。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节水服务企业、节水装备企业等作用,为企业提供节水诊断、节水技术改造等服务。

  三、加强宣传推广

  以本次遴选为契机,加大对节水标杆及水效领跑者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先进节水技术和典型经验,带动辖区内企业、园区提升节水意识,推动工业用水效率提升。

  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田甜 024-86892792

  省水利厅:李庆昕 024-62181911

  省发展改革委:孙荣含 024-86898798

  省市场监管局:雷显飞 024-96315-1-3313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6﹞190号)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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