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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微短剧产业发展基金项目

发布时间:2026.05.22
发布部门:辽宁省广播电视局
原文链接:https://gdj.ln.gov.cn/gdj/index/tzgg/2026052216282617061/index.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文化领域
  • 电子信息
  • 科技创新
  • 人才政策
  • 融资贷款补贴
  • 科技成果奖励
  • 数字化补贴
  • 品牌建设
  • 创业扶持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在辽宁省备案立项,作品需在辽宁省内完成主要拍摄制作,提供合规发票及上线播出证明;申请AI算力补贴需播映收益达50万元以上;申请‘微短剧+’扶持需融合重点领域并体现辽宁元素;申报作品需无版权及播出纠纷;平台或机构需具备合规资质及产业带动能力;取景地需年接待剧组50个以上或拍摄天数达120天以上;人才需纳入‘兴辽英才计划’;培训项目需完成实施并达到结业率要求;技术研发需完成实际应用并具备完整研发凭证。

扶持标准

创作扶持单部最高5万元,制作配套费用补助20%最高5万元,AI算力补贴10%最高5万元(企业年度累计最高20万元),‘微短剧+’项目最高30万元,精品播出奖励最高20万元,平台或机构奖励最高50万元,取景地扶持最高10万元,人才奖励最高10万元,培训补贴最高20万元,技术研发补助20%最高100万元。

申报材料

扶持资金申报表;项目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上线备案号;拍摄合同、费用清单及发票;辽宁特色场景说明及视频;播出平台证明及截图;收益明细及合规收入凭证;平台资质证明及运营报告;培训方案、学员名单及结业证明;研发合同及凭证;取景地建设说明及剧组接待记录。

政策原文

关于印发《2026年度辽宁省微短剧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gdj.ln.gov.cn/gdj/index/tzgg/2026052216282617061/index.s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市广电局,省直宣传文化部门,相关高校、国有企事业单位,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为方便各单位准确、规范申报辽宁省微短剧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省广电局组织编制了《2026年度辽宁省微短剧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规范申报。

  请点击页面下方下载附件:2026年度辽宁省微短剧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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