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推荐作品应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不包括报纸、期刊、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且未曾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优秀科普图书作品。
2.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服务于国家重点需求,体现时代需求和价值导向。
3. 具备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内涵。
4. 无知识产权争议,严禁剽窃、抄袭他人作品。
5. 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图文并茂,文字通俗易懂,设计制作精良,面向社会关注或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
6. 丛书为成套作品,语言文字为简体中文。
7. 各市县、各单位推荐科普图书作品不超过3部,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推荐作品不超过5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局)推荐作品不超过5部,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局推荐作品不超过3部。
8. 地方推荐的图书作品原则上应为本地区作者编著或本地区出版单位出版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