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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

发布时间:2026.05.22
发布部门: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cdjx.chengdu.gov.cn/cdsjxw/c160796/2026-05/22/content_d1012f90fa12427082c931491ea095f2.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文化领域
  • 生物与新医药
  • 高技术服务
  • 人才政策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生产和经营需在成都市;2. 申报单位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3. 每个申报单位申报1个领域;4. 申报单位提交材料需真实、完整、准确,严禁弄虚作假。

扶持标准

政策未明确具体资金或资源扶持标准,重点任务包括建设专业机构和人才队伍、制定相关标准、研发技术工具、选树典型示范应用等,但未提及量化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1. 填写完整的《成都市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先导计划申报书》(需加盖公章);2. 申报书需包含单位简介(含主要业务、核心技术、行业竞争力、资质荣誉等)、已有工作基础、工作目标等内容;3. 申报书PDF版和WORD可编辑电子版。

政策原文

成都市人工智能产业链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征集各类创新主体参与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先导计划的通知

http://cdjx.chengdu.gov.cn/cdsjxw/c160796/2026-05/22/content_d1012f90fa12427082c931491ea095f2.s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开展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先导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实施《办法》,打通部、省、市政府部门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工作链条,健全多方参与、协同高效的治理机制,推动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在重点城市率先落地,建设一批专业机构和人才队伍,验证并制定相关标准,基本建成人工智能科技伦理风险案例库,研发一批技术工具和方法,选树一批典型示范应用,助力人工智能负责任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主体

人工智能基础底座领域(如数据、算法、模型)以及制造、教育、科技、文化、医疗等垂直应用领域的从事人工智能科技活动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创新主体。

三、重点任务

一是健全城市科技伦理协同治理工作机制。各创新主体共同探索建立成都市科技伦理治理工作机制,明确运行管理、监督指导等重点环节的职责分工与协作流程。

二是建设科技伦理委员会。各创新主体参照相关规范建立本单位可独立开展工作的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委员会。

三是开展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实践。各创新主体根据人工智能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指南、生成式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实践指南等相关标准规范,对人工智能科技活动进行伦理审查。

四是将审查实践经验转化为技术标准。围绕人工智能伦理风险评估、委员会建设等关键环节,结合实际需求和实践经验,各创新主体积极参与相关标准的研制与验证、开展人工智能科技伦理管理体系相关认证工作,及时将成熟经验转化为标准规范。

五是建立人工智能科技伦理风险信息报送机制。各创新主体及时报送有关风险线索与突发事件,通过全国监测服务网络与有关地方、创新主体等共享。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生产和经营需在成都市。

(二)申报单位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每个申报单位申报1个领域。

(四)申报单位提交材料需真实、完整、准确,严禁弄虚作假。

五、申报流程

请各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认真研究,积极组织相关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等创新主体申报。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要求提写申报书,于2026年5月27日12:00前将申报书PDF版和WORD可编辑电子版提交至市经信局人工智能产业处。

 

附件:成都市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先导计划申报书

 

 

成都市人工智能产业链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6年5月22日

(联系人:严老师,联系电话:028-61884670,邮箱:cdsjxjrgznc@chengdu.gov.cn)

关于征集各类创新主体参与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先导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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