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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

发布时间:2026.05.25
发布部门: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原文链接:https://iitb.hainan.gov.cn/iitb/tzgg/202605/1da5f2f80fcf4586ac91ac7066abf773.shtml?ddtab=true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资源与环境
  • 节能减排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需为海南省辖区内重点用水工业企业或园区;2. 需符合《通知》中的遴选对象及基本要求(如满足水效领跑者基本要求指标,包括管理指标和技术指标得分要求);3. 2024年度已入选水效领跑者名单的企业、园区可免于审核,直接提交材料。

扶持标准

1. 通过省级评审评选出‘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园区’;2. 省级节水标杆需满足管理指标(满分60分,需≥52分且部分核心指标≥34分)和技术指标(满分40分,需达到行业最低限值);3. 从省级标杆中择优推荐至国家参评‘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

申报材料

1. 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含企业基本信息表、水效分析报告、自评表);2. 企业营业执照、取水许可证、用水合同协议等证明材料;3. 用水记录、水资源费税证明、废水排放证明、节水技术改造相关材料;4. 水效自评表及附表(含基本要求指标、管理指标、技术指标自评表及证明材料索引)。

政策原文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https://iitb.hainan.gov.cn/iitb/tzgg/202605/1da5f2f80fcf4586ac91ac7066abf773.shtml?ddtab=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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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6〕190号)(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全面组织摸排申报

各地对照《通知》中的遴选对象、基本要求,组织辖区内重点用水工业企业、园区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开展申报工作,于2026年6月30日前对分类填报的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见附件2、3)以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并提交至我厅。2024年度水效领跑者名单内的企业、园区,可免于审核,直接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我厅。

二、开展省级标杆评选

我厅将对企业、园区申请进行评审,评选出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园区,征求同级水行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意见后进行公告。

三、择优上报国家参评

我厅将从省级节水标杆名单中优中选优,将符合要求的单位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参加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6〕190号)

2.企业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3.园区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夏瑶;联系方式:65239275)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6〕190号)

附件2.企业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附件3.园区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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