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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粤澳名优商品

发布时间:2026.05.28
发布部门:广州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http://sw.gz.gov.cn/xxgk/tzgg/tz/content/post_10832113.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批发和零售业
  • 招商引资
  • 品牌建设
  • 扩产上规模

申报条件

1. 展览商品必须符合我国货物一般贸易进出口检验检疫和通关有关规定;2. 食品类参展企业必须是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的食品出口企业;3. 企业报名时需附展览商品质量合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4. 参展企业必须申报展览商品清单,未申报商品不得参展。

扶持标准

1. 标准摊位费1200元人民币由企业自理;2. 产品推介会、商业配对洽谈等活动免收费用;3. 展品运输中2立方米以内的展品免收运输费用,超出部分由企业承担;4. 展会结束后展品回运费用由参展商自理。

申报材料

1. 2026粤澳名优商品展报名表(需填写企业名称、地址、联系人信息、企业性质、商标情况、名牌/名标资质等);2. 展览商品质量合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 展览商品清单。

政策原文

广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26粤澳名优商品展的通知

http://sw.gz.gov.cn/xxgk/tzgg/tz/content/post_10832113.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粤澳经贸合作,广东省商务厅与澳门招商投资促进局定于2026年8月6日至9日在澳门威尼斯人会展中心联合举办“2026粤澳名优商品展”。为做好相关组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会概况

展会名称:2026粤澳名优商品展。

展会时间:2026年8月6日至9日。

展会地点:澳门威尼斯人会展中心。

主办单位:广东省商务厅和澳门招商投资促进局。

二、展览会内容及组展要求

(一)名优商品展览

本届展会组织粤澳两地名优商品参展。今年将分为一般性产品展位和重点区域性产品展位,一般性产品展位为食品、家电展区,重点区域为银发族高新科技、营养保健展区。

参展企业和展览商品有关要求如下:

1.一般性产品展示和重点区域性产品展示的展览商品都必须符合我国货物一般贸易进出口检验检疫和通关有关规定,食品类参展企业必须是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的食品出口企业;

2.企业报名参展时必须附上展览商品的质量合格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展企业必须申报展览商品清单,没有申报的商品不得在展会上展览。

(二)展会配套活动

展会期间,将举办“粤澳供需对接”活动,有意向参加产品推介和商业配对洽谈的企业,请在报名时一并申报。

三、展会费用

本次展会标准摊位面积为9平方米(3m×3m),摊位费(1200元人民币)以及企业人员赴澳门等相关费用由企业自理;产品推介会、商业配对洽谈等活动免收费用。

四、展品运输

各参展企业发送的展品必须先到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报检,经检验合格后,再按要求将展品运至指定仓库(时间、地点及澳门方联系方式另行通知),仓库至澳门展馆的运输由澳门方负责(每家参展企业2立方米以内的展品免收运输费用,超出部分费用由参展企业负责)。展会结束后,展品回运费用由参展商自理。

五、工作要求

粤澳名优商品展是粤澳经贸合作的重要平台,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发动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名优企业报名参展,认真组织挑选优质企业和产品,确保展览商品质量和档次,树立广货品牌形象。请有意参展的企业于6月5日(星期五)中午12时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报送至我局(会展促进处)。我局将会同有关单位审核企业参展资格后再次通知企业。

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对参展企业的教育和管理,督促企业如实申报参展商品清单,不得在摊位中搭售其他企业商品或将展位租借给其他企业,杜绝违规参展行为。

附件:2026粤澳名优商品展报名表.xls

广州市商务局

2026年5月28日

(联系人:罗先生、董小姐,联系方式:020-81098430、81098680,邮箱:gz1215@aliy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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