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中心申报方向应面向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主管业务领域,服务于文化、广电、旅游、文物等行业的科技创新与发展;申报条件需符合《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科创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文广旅科教〔2025〕16号)要求。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科创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ct.zj.gov.cn/col/col1229678763/art/2026/art_414269492fcb4faeab9ea31b7429e0e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