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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

发布时间:2026.06.04
发布部门:余姚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https://www.yy.gov.cn/col/col1229136657/art/2026/art_c0940eeb8c134036940bbddc1755158a.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生物与新医药
  • 航空航天
  • 新材料
  • 新能源与节能
  • 资源与环境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知识产权奖励
  • 科技创新
  • 专精特新
  • 研发投入补贴
  • 科技成果奖励
  • 融资贷款补贴
  • 数字化补贴
  • 碳达峰
  • 节能减排
  • 创业扶持
  • 股权资助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为在宁波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可单独或联合申报(联合单位不超过2家)。 2. 牵头单位需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上一年度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达3%以上。 3. 牵头单位需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20件,具备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有独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及至少3名专兼职管理人员。 4. 牵头单位需已有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基础,围绕相关产品或技术领域有研发基础及在审专利,具备专利导航思维。 5. 牵头单位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6. 同一企业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不同培育方向),不得重复申报相同或相似方向项目。

扶持标准

1. 项目通过验收后给予经费补助(具体金额未明确)。 2. 绩效目标包括: - 新增授权发明专利不低于10件(自主研发,牵头单位为第一专利权人)或海外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或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同比提升10%(至少10件)。 - 形成专利微导航分析报告或专利分析布局报告。 - 高价值专利组合实施转化率不低于50%。 - 专利产品市场销售额提升,专利对产品利润增值高,市场前景良好。

申报材料

1. 2026年度宁波市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表。 2. 所有参与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扫描件)。 3. 牵头单位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和研发费用说明材料。 4. 牵头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5. 牵头单位有效发明专利清单、相关在审专利清单及新申请专利计划,需提供在审专利受理通知书。 6. 信用承诺书。 7. 其他证明材料(如企业类型证明、研发机构设置、科技研发项目承担等)。

政策原文

转发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宁波市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ww.yy.gov.cn/col/col1229136657/art/2026/art_c0940eeb8c134036940bbddc1755158a.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单位:

现将《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宁波市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于2026年6月22日前登录“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项目业务管理系统”(http://program.nbippc.cn),在线填报“宁波市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表”并上传附件材料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3日

附件.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宁波市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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