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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民宿及票根经济消费券发放

发布时间:2026.06.04
发布部门: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原文链接:https://www.foshan.gov.cn/gzjg/fswenhua/tz/content/post_7169054.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住宿和餐饮业
  • 扩产上规模

申报条件

1. 依法登记注册成立,具备《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或《支付业务许可证》等资质,具备资金转接清算能力和票券系统功能;2. 近三年政府采购无重大违法记录;3.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 具备公信力和品牌知名度,有政府消费券活动承办经验且无重大资金风险或负面舆情;5. 可接受联合体申报,需指定具备核心资质的主申报单位并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 具备稳定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包括系统交易安全、防范套现、投诉处理机制等;7. 具备大数据监测能力,能监控市场价格波动并及时处理异常行为;8. 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平台使用;9. 具备成熟的消费券运营服务能力,包括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商户库管理、高效运营服务及媒体传播能力;10. 平台在佛山需具备显著经济带动作用,表现为注册文旅经营主体数量和年营业额处于行业领先水平;11. 鼓励配套自有资金叠加商户优惠;12. 需指定专管账户接收财政资金。

扶持标准

扶持标准未明确具体金额或比例,仅说明消费券发放金额和时间将依据市政府审批意见执行,最终方案以书面通知为准。

申报材料

1. 申请书(含平台简介、用户数量、经营情况、以往活动情况及本次工作方案);2. 营业执照复印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如授权);4. 《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复印件;5. 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广东”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6. 承诺书(含技术能力承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资料真实性承诺)。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申请书每页盖章。

政策原文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公开征集2026年民宿及“票根经济”消费券发放执行企业的公告

https://www.foshan.gov.cn/gzjg/fswenhua/tz/content/post_71690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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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扩大消费需求,促进文旅消费市场持续回暖,我局拟组织开展民宿及“票根经济”消费券发放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民宿及“票根经济”消费券发放执行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时间

具体服务时间以双方签订的项目协议约定执行时间为准。

二、执行内容

活动内容:发放佛山民宿及“票根经济”消费券。

活动方式:活动期间,市民在参加活动发券平台进行线上领券。市民获取消费券后,在发券平台或线下商家消费达到预定金额可享当次消费立减优惠。合作企业用于发放、核销消费券。

三、条件要求

(一)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1.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企业或组织机构,具备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或《支付业务许可证》等相关合法资质,具备全面的资金转接清算能力、灵活的票券系统功能及运营能力,可提供折扣、立减、票券、券包、消费送券等多样化营销工具,以保障项目高效、平稳、安全实施。

2.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备较强的公信力、品牌知名度,具备普适性、通用型较强的支付载体和工具,有丰富的政府消费券活动承办经验,且在消费券发放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未产生重大负面舆情。

5.接受联合体申报,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指定一家具备本公告第三条第(一)款第1项所述核心资质的主申报单位,并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对本次申报及后续活动向我局承担连带责任。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任何问题或违规行为,我局有权向联合体中的任一成员主张全部合同权利。联合体内部责任划分及追偿事宜由联合体各方自行解决,不得对抗我局。

(二)具备稳定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

1.风险管控机制健全。拥有成熟的系统保障技术,具备保障资金安全、防范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保障后台数据真实完备等风险管控能力。消费券发放领用顺畅方便快捷,资金投放安全高效。能有效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拥有成熟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有稳定的专业团队能够及时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咨询及投诉,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2.具备大数据监测及分析能力,能有效监测参加政府消费券活动的企业在市场价格上的波动,若出现先涨价再折扣等行为,能及时制止并处理。

3.能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免费提供平台使用,确保活动期间消费者能够在平台上正常领取和使用消费券。

4.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在T+1日内出具分行业相关统计数据,包括消费券发放张数、金额、抢券用户数、核销用户数、核销笔数、核销金额、核销率、平台及商户配套优惠金额、拉动比和消费券核销退款金额以及参与核销商家数量、规模类型等后台相关数据。

(三)具备成熟的消费券运营服务能力。

1.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具备覆盖全国(包括港澳)发券能力和分区域发券能力,平台实名用户基础较广,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

2.依法依规确定符合相关要求的商户库,持续做好录入和维护工作,引导商户在消费券和消费补贴发放期间叠加优惠措施,最大限度放大活动效果。

3.提供高效运营服务保障。能及时解决消费券和消费补贴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券和消费补贴发放平稳有序,客户投诉妥善处理,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4.具备较强的媒体传播能力。需提供完整的活动宣传方案,明确全渠道传播策略与节奏;能够调动官方媒体进行权威背书,并联动“佛山发布”等政务媒体资源形成多级传播矩阵;承诺投入平台自有资源及线下渠道,量化资源投入力度,确保活动信息广泛触达市民和游客,并配合政府部门开展舆情监测,提供传播效果数据报告。

(四)平台企业需在佛山市具备显著的经济带动作用和规模效应。具体表现为:在佛山市吸纳的注册住宿企业、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含电影院)、餐饮企业等各类文旅相关经营主体数量与促成的年营业额总量,均应处于行业或区域领先的较高水平。平台在申报时,需提供相关数据予以佐证。

(五)鼓励平台企业在活动期间,与财政资金配套相应自有资金并叠加商户优惠,最大限度放大活动效果,更好促进消费增长。

(六)需指定专管账户接收财政资金,根据消费券使用情况安排资金。

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平台企业可报名参加。

四、报名资料

(一)申请书(包括平台简介、用户数量、经营情况、以往参与消费券发放等类似的活动情况<含活动效果>、本次参与民宿及“票根经济”活动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复印件)。

(五)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广东”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六)承诺书,承诺:(1)具备实施本次补贴活动的技术、资源、服务保障等能力以及对其所提供的资料、方案等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原件);(2)关于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消费券发放等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未产生重大负面舆情;近三年内在工商、税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原件)。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申请书需每页盖章。

五、注意事项

1.民宿及“票根经济”消费券的具体发放时间与金额,将严格依据市政府审批意见执行,最终方案以我局后续书面通知为准。

2.请有合作意愿的平台企业,在2026年6月8日17:00前,将纸质版全套相关资料提交至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产业发展科,并同步报送全套资料扫描电子版,申报材料不予退回。本次征集不接受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报名。我局将对报名的平台企业综合评审,择优选取一家平台企业(不足三家平台企业响应不影响选取结果),并对入选的平台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作为本次民宿及“票根经济”消费券发放执行企业。

3.联系方式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岭南大道2号佛山新城中欧中心E栋7楼

联系人:陈韵冬,电话:0757-28780571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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