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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科技成果推广

发布时间:2026.03.20
发布部门: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原文链接:https://nync.hebei.gov.cn/upload/1/cms/1780561610962.pdf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农业
  • 资源与环境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科技成果奖励
  • 知识产权奖励
  • 节能减排

申报条件

1. 项目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技术政策;2. 推广技术成果应为近三年取得,拥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产权清晰无法律纠纷;3. 申报单位为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村部门、雄安新区农业农村局所属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或其他涉农科研、教学、推广单位;4. 项目负责人不得有未完成验收的推广项目,同一项目不得在不同计划间重复申报。

扶持标准

项目为指导性项目,立项后须按任务要求实施,经费由承担单位自行解决。技术需具备先进性、显著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且符合绿色发展、提升农业产能、保障粮食安全等目标。

申报材料

1.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成果推广项目任务书(需包含技术说明、目的意义、推广内容、技术经济指标、人员分工等);2.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6年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汇总表(需填写项目信息、人员分工、审查意见等);3. 任务书需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汇总表需报送纸质版及Word格式至指定邮箱。

政策原文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河北省2026年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https://nync.hebei.gov.cn/upload/1/cms/17805616109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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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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