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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市管社会组织评估

发布时间:2026.06.05
发布部门:滨州市民政局
原文链接:http://mz.binzhou.gov.cn/art/2026/6/5/art_120361_10301250.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其他
  • 荣誉资质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1. 取得登记证书满2年且未参加过评估的;2. 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3. 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距有效期不满1年的。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前4年内的社会组织,可申请一次重新评估。存在以下情况不予评估:1. 未按照规定参加2025年度年检的;2. 本年度或上年度受过政府部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3. 申请评估时正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4. 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情形。

扶持标准

评估等级由高至低分为5A级、4A级、3A级、2A级、1A级,依据综合评价得分确定:5A级(90分及以上)、4A级(80-90分)、3A级(70-80分)、2A级(60-70分)、1A级(50-60分)。

申报材料

1. 《2026年度市管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2. 按照评估指标和目录准备的资料(需加盖印章并形成PDF格式文件,标明'XX(社会组织名称)+评估材料');3. 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参评社会组织需填写《业务主管单位评价调查表》并提交评估专家组。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2026年度市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http://mz.binzhou.gov.cn/art/2026/6/5/art_120361_10301250.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县(市、区)民政局,各市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社会事业发展局),各市管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山东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实施细则》(鲁民〔2026〕30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6年度市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可以申请参加评估

1.取得登记证书满2年且未参加过评估的;

2.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

3.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距有效期不满1年的。

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前4年内的社会组织,可申请一次重新评估。

(二)存在下列情况的社会组织不予评估

1.未按照规定参加2025年度年检的;

2.本年度或者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

3.申请评估时正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4.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情形。

二、评估内容

依据《山东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标准(2026年版)》,对参评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进行综合评估。其中,社会团体分为行业协会商会类、学术类、公益类3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各为1类。

三、评估等级

市管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4A级、3A级、2A级、1A级,依据综合评价得分确定:

5A级:得分90分(含)及以上;

4A级:得分 80分(含)—90分(不含);

3A级:得分 70分(含)—80分(不含);

2A级:得分60分(含)—70分(不含);

1A级:得分50分(含)—60分(不含)。

四、评估材料

(一)申报参评。6月20日前,市管社会组织按照要求填写《2026年度市管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见附件1),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二)资料准备。6月30日前,在滨州市民政局网站(http://mz.binzhou.gov.cn/)发布通过参评资格审核的市管社会组织名单。参评社会组织按照评估指标和评估资料目录,认真准备资料,提交加盖印章并形成pdf格式的文件,标明“XX(社会组织名称)+评估材料”,于7月30日前提交至评估机构。

(三)实地考察。9月中旬前,组织评估专家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作出综合评价,提出初步意见。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参评社会组织填写《业务主管单位评价调查表》(见附件2),提请业务主管单位作出评价,并在现场考察时提交评估专家组。

(四)公示及复核。9月底,对初步评估意见进行审核,确定评估等级并公示。公示期间,对社会组织提出的复核申请和举报进行调查与复核,并作出裁定。

(五)发布最终评估等级通报。

五、有关要求

(一)参评社会组织要严格按照评估要求做好自查和自评,按时报送评估材料。凡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的,一律取消评估资格或评估等级,并根据情节予以惩戒措施。

(二)参评社会组织要把评估作为全面检视自身建设情况、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规范运行的重要途径,针对评估指出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努力提升自身建设和服务能力。

(三)评估坚持自愿参加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评估为名向社会组织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

(四)参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联系人:李欣,电话:0543-3172152。

电子邮箱:bzsmgj@163.com。

附件:1.2026年度市管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附件

2.业务主管单位评价调查表附件 

3.行业协会商会等级评估标准(2026年版)

4.学术类社会团体等级评估标准(2026年版)

5.公益类社会团体等级评估标准(2026年版)

6.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级评估标准(2026年版)

7.基金会等级评估标准(2026年版)

滨州市民政局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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